一、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给区信访办的来信来电和网上投诉,接待群众来访。
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区级部门、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我区“三跨三分离”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区委、区政府上访。
四、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推动上级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研究、起草我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措施办法;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信访工作。
五、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信访干部培训。
六、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制定相关政策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七、负责收集、征集并采纳人民群众建议。
八、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负责协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
十、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接受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职责,承办信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管理、干部学习培训及信访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值班及值班信息的处置和报送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承办党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对乡镇(街道)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指导乡镇(街道)和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调研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车辆安全等管理工作。
(二)信访科: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的来信来电和网上投诉,接待群众来访;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区级部门、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群众到区委、区政府上访;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推动上级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研究、起草我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措施办法;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信访工作;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收集、征集并采纳人民群众建议。
(三)群众工作指导科:负责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协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依法接受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职责,承办信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