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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770293D/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4-26
  • 发布日期 2021-04-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信访办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职能职责: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管理、干部学习培训及信访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值班及值班信息的处置和报送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承办党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对乡镇(街道)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指导乡镇(街道)和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调研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车辆安全等管理工作。信访科: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承办国家信访局等中央和国家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市信访办等市级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信访信息;转送、承办、督办督查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区集体访;统筹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现场信访稳定接待工作;统筹负责全区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大厅有关工作;承办区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指导检查乡镇(街道)和部门接访、办信工作。群众工作指导科:负责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反映、通报;统筹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负责突出信访稳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反映、通报、化解重大突出信访风险隐患;负责全区信访工作方面的维稳工作;实施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信访法制工作,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职责,承办信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推广群众工作经验。黔江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 负责受理和办理群众网上信访投诉事项;承办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和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交转的网上信访投诉事项;向乡镇(街道)和部门转送网上信访投诉事项。负责区信访办公开电话的接听、受理办理工作;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开展社情民意调研、分析和通报;负责信访信息化服务工作;承担全区信访信息网络建设的职责;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干部下访群众登记系统等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大厅窗口单位派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导检查乡镇(街道)和部门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和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单位构成。我办内设三个职能科室(综合科、信访科、群众工作指导科),一个中心(黔江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 年年初预算数37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34万元,主要是增加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事业超额绩效调标、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等。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3.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万元,住房保障17.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3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17万元,比2020增加1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17万元,比2020年增加12.3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事业超额绩效调标、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我办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应急处突、开展维稳督导检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黔江区信访办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

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治重化积任务重,迎接检查、协调案件接待支出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7.33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办遴选公务员1人,其他交通费用增加。主要用于伙食补助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我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

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我办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开始执行但尚未完成、本年仍需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君艳 联系方式:023-7922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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