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承办国家信访局等中央和国家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市信访办等市级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信访信息;转送、承办、督办督查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区集体访;统筹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现场信访稳定接待工作;统筹负责全区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大厅有关工作;承办区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指导检查乡镇(街道)和部门接访、办信工作。负责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反映、通报;统筹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负责突出信访稳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反映、通报、化解重大突出信访风险隐患;负责全区信访工作方面的维稳工作;实施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信访法制工作,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职责,承办信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推广群众工作经验。负责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承办党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对乡镇(街道)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指导乡镇(街道)和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调研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设有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信访科、群众工作指导科)和一个中心(黔江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在职职工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5人;行政退休职工1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14人。信访引导员4人(劳务派遣),驾驶员1人(劳务派遣)。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40.62万元,支出总计440.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4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6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40.6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4.9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4.52万元,占82.7%;项目支出76.10万元,占17.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0.6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93万元,增长6%。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75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项目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52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40万元,占8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42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78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
(3)卫生健康支出16.38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
(4)住房保障支出16.06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1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电费、邮电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9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0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上级相关部门片区调研、督导检查、周边区县到我办考察学习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规范化建设较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信访维稳、接访劝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2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始终坚持节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始终坚持节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0.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片区调研、督导检查、周边区县到我办考察学习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规范化建设。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4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上级相关部门片区调研、督导检查、周边区县到我办考察学习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规范化建设较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2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始终坚持节约,规模较小的会议在本单位会议室召开较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0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2021年培训费一部分用代管资金支付,2022年用经费拨款支付。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电费、邮电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218-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整体自评 |
财政处室 |
004-行政政法科 |
自评总分(分)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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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联系人 |
李君艳 |
联系电话 |
79225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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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394.10 |
505 |
495.02 |
98 |
10 |
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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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党的二十大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圆满完成,实现”四个零发生“和”七个坚决防止“目标;全国、全市“两会”等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重要敏感节点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不发生影响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各时段的信访督导工作顺利开展,各责任单位圆满完成信访保障服务工作要求;信访应急处突到位,不发生有负面影响的不稳定事件;排查化解一批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扎实开展,对全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全面开展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加强联合调度,及时化解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实现“四个零发生”和“七个坚决防止”目标;圆满完成全国、全市“两会”等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重要敏感节点期间安全保障工作,未发生影响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开展各时段的信访督导工作20余次,督促各单位完成信访维稳工作规定要求;应急处突信访预警信息184条,未发生有负面影响的不稳定事件;开展15件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效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信访矛盾,解决一批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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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办结案件数量 |
件 |
≥ |
3 |
3 |
100 |
35 |
35 |
|||||||||
转交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 |
% |
= |
100 |
99.7 |
97 |
20 |
19.4 |
|||||||||
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 |
% |
= |
100 |
99.3 |
93 |
20 |
18.6 |
|||||||||
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 |
% |
≥ |
98 |
99.4 |
100 |
25 |
25 |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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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2021年度中央信访资金 |
项目 编码 |
50011422T000002476231 |
自评 总分 (分) |
98.65 | |||||||||
主管 部门 |
218-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 |
财政 处室 |
004-行政政法科 |
项目 联系人 |
李君艳 |
联系电话 |
79225719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10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信访人息诉息访。 |
化解5件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案件,信访人均签订了息诉息访承诺书。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转交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 |
% |
= |
100 |
99.7 |
97 |
45 |
43.65 |
|||||||
本地信访稳控率 |
% |
= |
100 |
100 |
100 |
35 |
35 |
|||||||
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 |
% |
≥ |
98 |
99.4 |
100 |
10 |
10 |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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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办已完成年度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