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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1-00240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8-26
  • 发布日期 2021-08-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承办国家信访局等中央和国家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市信访办等市级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信访信息;转送、承办、督办督查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区集体访;统筹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现场信访稳定接待工作;统筹负责全区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大厅有关工作;承办区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指导检查乡镇(街道)和部门接访、办信工作。负责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反映、通报;统筹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负责突出信访稳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反映、通报、化解重大突出信访风险隐患;负责全区信访工作方面的维稳工作;实施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信访法制工作,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职责,承办信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推广群众工作经验。负责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承办党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对乡镇(街道)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指导乡镇(街道)和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调研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设有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信访科、群众工作指导科)和一个中心(黔江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在职职工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5人;行政退休职工1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14人。信访引导员4人(劳务派遣),驾驶员1人(劳务派遣)。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25.38万元,支出总计425.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减少11.28万元、 下降 2.6%,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支出和项目收入、支出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0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8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和项目收入有所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3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20.00万元。

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2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346.58万元,占81.5%;项目支出78.80万元,占18.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市信访办划拨我单位疑难信访案件专项资金20万元已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5.3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28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支出和项目收入、支出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8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和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55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2019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事业超额绩效调标资金,2019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资金,2019年及2020年事业单位基础绩效调标资金,2019年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资金,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资金,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55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2019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事业超额绩效调标资金,2019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资金,2019年及2020年事业单位基础绩效调标资金,2019年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资金,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资金,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市信访办划拨我单位疑难信访案件专项资金20万元已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59万元,占8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30万 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事业超额绩效调标资金,2019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资金,2019年及2020年事业单位基础绩效调标资金,2019年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资金,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资金,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04万元,占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 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按财政政策追减。

(3)卫生健康支出15.72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按财政政策追减。

(4)住房保障支出17.03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7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事业超额绩效调标资金,2019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资金,2019年及2020年事业单位基础绩效调标资金,2019年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资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单位始终坚持节约,进一步压缩办公经费支出,邮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均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根据上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2020年初预算较上年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1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信访维稳、接访劝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年终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结余,由财政收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0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信访稳定形势较好,外出信访处突和接访劝返上访群众次数较上年有减少。

公务接待费1.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他区县衔接信访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相关部门综合研判信访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根据上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情况,2020年初预算较上年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次数减少,其他区县衔接信访案件次数减少,相关部门综合研判信访案件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13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8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单位始终坚持节约,进一步压缩办公经费支出,邮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均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会议规模扩大。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9万元,下降87.1%,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人员外出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信访办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0万元,撰写自评报告1个。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总体较好,自评结果为“优”的项目占100%,项目资金到位,用于购买信访引导服务和信访维稳出差补助等,资金执行严格、完整。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重庆市黔江区信访办公室

信访稳定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信访稳定

专项经费

联系人

及电话

李君艳13896459023

主管部门

区财政局

实施单位

区信访办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B)

预算执行(B/A,%)

年度资金总额:

20



其中:上级资金




本级资金

20

20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全国全市两会等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重点敏感时间节点期间,信访安保工作圆满完成,无影响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全区各级各部门抓好信访稳定工作,圆满完成信访工作任务;信访应急处置到位,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无人员到市进京上访或制造个人极端案(事)件;复查复核工作顺利开展。

全面完成平安信访稳定工作;信访应急处置到位,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无人员到市进京上访或制造个人极端案(事)件;复查复核工作顺利开展。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

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服务数量

5人

5人


出差人次

200人次

200人次


案件办结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服务质量达标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说明


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1)项目基本情况。为确保无到市进京非访、集访发生,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群体性事件发生,进一步保障全区信访平安稳定,2020年,我办在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期间稳控信访重大矛盾纠纷49起,及时处置规模性集访等各类不稳定信访问题37起,顺利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8个,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反应诉求,督导指导有效开展4次,重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14件。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2020年区财政局拨款20万元信访稳定专项经费,资金性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按时到位,我办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原则要求,对项目资金的启用、支出、兑现做到严格程序、跟踪问效、督查检查,主要用于购买信访引导服务和信访维稳出差补助等,资金执行严格、完整。

(3)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区信访办深化“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充分利用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做好信访平安稳定工作,全年总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重要时间节点期间,无影响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全区各级各部门圆满完成信访工作任务;信访应急处置到位,无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复查复核工作顺利开展。

(4)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建议:疑难信访问题解决难度大,信访人反应强烈,维权活动频繁,极易引发不稳定事件,建议将疑难信访专项资金纳入预算。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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