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生育政策
一、国家生育政策
1.我国三孩生育政策从何时开始执行?
2021年6月
2.国家对三孩政策如何规定?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二、重庆市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1.新修订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2021年11月25日
2.我市三孩生育政策如何规定的?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经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几个孩子,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要合并计算吗?
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3个孩子,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合并计算。
三、婚假规定
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天。
四、产假规定
目前,我市产假如何规定的?
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女职工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80天。
五、育儿假规定
1.我市育儿假如何规定的?两种育儿假可以同时享受吗?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
育儿假不是强制规定,提倡、鼓励性质,如果单位明确规定所有职工不休育儿假不违法。
以上两种育儿假不可以同时享受,只能二选一。
六周岁前:从小孩出生之日起,以周年计算,不以自然年计算。
2.育儿假是否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育儿假包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3.一个家庭中有两个及以上6周岁以下的孩子,育儿假是否可以叠加使用?
育儿假不可以叠加使用。
4.育儿假当年没休完,是否可以转至下一年休?
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5.领养的子女是否可以享受育儿假?
依法领养子女的夫妻,其领养子女年龄未满六周岁,同样可以依法享受育儿假。
6.育儿假是否受行业限制?
育儿假不受行业限制,只要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工作的职工均可以依法享受。
7.育儿假是否可以分开休?
休假方式由单位确定。
六、护理假规定
1.我市护理假如何规定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2.护理假是否可以分开使用?
护理假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
3.护理假是否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护理假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七、医疗保障政策
对出生后90天内办理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将其出生之日起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23年起将孕产妇产前检查费补助限额从原来100元提高至300元,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助从原来400元提高至600元。剖宫产及并发症按照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报销额度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补足。
八、住房优惠政策
二孩及以上家庭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至无孩、一孩家庭的1.5倍。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降至25%。多子女家庭个贷最高额度提高到60万元,夫妻缴存的家庭最高可贷120万元。
九、税收优惠政策
从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本科及以下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十、生育津贴政策
目前我市生育津贴执行的标准是多少天?
1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