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
您当前的位置: 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

护理假是否可以分开使用,以及是否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日期:2023-03-28

护理假是否可以分开以及是否包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2016年,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时,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请婚假产假护理假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卫指导发〔2016〕30号),就关于职工如何执行产假和护理假作出了规定,即所休的产假、护理假的假期,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假期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因此,产假、护理假的假期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