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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1-00333
  • 发文字号 黔江卫发〔2021〕60号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8-28
  • 发布日期 2021-12-2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黔江卫发〔2021〕60号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

为切实解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存在的服务能力不足、签约质量不高、履约意识不强、群众知晓度率低、监管制度不严等问题,着力提升签约质量,有效发挥签约服务在分级诊疗和健康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推动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签约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着力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始终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放在首位,要持续强化履约意识,认真落实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要认真梳理甄别未签约贫困人口,除失联、入狱、死亡、拒签等原因外,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愿签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帮扶,做到应签尽签。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家庭医生签约人员信息进行校验比对,在保证数据真实有效前提下,对各级数据进行复核查对,做到台账和系统报表数据一致,为签约服务精准实施提供数据支撑。特别要注意签约对象联系方式的查对和更新,避免电话错号、空号、非签约对象号码等问题,确保能及时联系到签约对象。要督促辖区签约团队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并积极跟进服务落实,对自愿不签约人员,签约团队要与其签订知情告知书。对服务期满后需续约或更换家庭医生团队的,应当签字确认或重新办理相应手续,增强居民对签约服务的信任度。

二、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要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着力解决群众医疗服务痛点和难点问题,努力满足签约居民的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签约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以团队服务为基础,以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医防融合,将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随访、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与临床诊疗服务无缝衔接,“一站式”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一次性满足签约患者健康服务需求,提升服务效率。

三、着力改善签约居民感受

各地要不断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优先发展居民需求量大、获得感强的服务项目,提高签约服务对居民的吸引力。家庭医生团队要密切与签约居民的联系,通过门诊治疗、随访、健康咨询、信息推送等多种方式,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服务需求提供精准健康服务,当好签约居民的健康参谋。进一步加强号源池工作的推进力度,中心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放不低于20%的预约号源作为家庭医生专用号源开放上传至市级“号源池系统”,通过给予家庭医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方式,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整合二级及以上医院现有的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开放,各指导单位要指定职能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使签约团队拥有更多资源,更好服务签约居民,增强签约居民对签约团队的依从性和信任度。

四、重点做好系统更换后的信息录入

2021年8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APP全面更新完毕上线,以后将用中联系统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上半年的签约信息补录到中联系统中,以便有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项工作。按照《重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第一版)》要坚持以人群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覆盖包括 65 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 岁儿童、残疾人、脱贫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并逐步将签约服务延伸至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重点功能社区。流动人口、港澳台居民、外籍入渝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以选择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

4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医院(中心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民族医院)要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扶贫工作。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慢病管理培训,着力提升乡村医生对主要慢性病的健康管理能力。

五、强化舆论宣传,为签约服务取得实效搭载平台

要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行业组织作用,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实际采取主题活动、现场签约、义诊咨询、健康科普等形式,集中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并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报道。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宣传活动。活动过程中,要客观准确宣传现阶段签约服务的政策内涵,合理引导居民预期,避免“签约服务等于上门服务、免费服务”的错误导向,增强签约居民“最好的医生是自己,我的健康我管理”的理性认识,强化签约居民第一时间问诊求助家庭医生的就医理念。要注意发现宣传亮点,及时收集活动资料,总结形成有益经验。

六、健全完善签约质量评价制度

(一)实施签约服务质量评价。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委托中心医院对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常住人口签约的30%,常住人口签约服务率、知晓率,贫困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情况等,确保签约服务到位。将以签约措施制定和落实质量,及签约对象满意度调查为重点,结合实际开展数据核查、专家评审、电话随访、实地调研等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并通报每季度评价结果。

(二)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要将签约服务质量评价与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自查整改紧密结合,建立“回头看”制度。中心医院要做好质量评价通报材料的留档备案工作,考核结果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挂钩,要与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七、完善家庭医生收入分配机制

综合考虑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事业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 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将优秀人员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围,增强全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签约服务水平。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扩大职称晋升空间,重点向签约服务考核优秀的人员倾斜,将签约服务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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