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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1-00332
  • 发文字号 黔江卫发〔2021〕39号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6-25
  • 发布日期 2021-12-2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黔江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黔江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卫发〔2021〕39号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黔江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委属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民营医院:

为助推我区美丽医院建设和智慧助老工作,现将《黔江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黔江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优化我区老年人就医环境,助推美丽医院建设和智慧助老工作,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委办〔2021〕9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建立健全相应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就医过程中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美德,推动建设老年友好社会。到2021年,全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达到30%以上; 2022年80%以上医疗机构将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创建流程及安排

(一)机构自评阶段(每年1—8月中旬)。医疗机构认真对照《重庆市老年友善创建标准》开展创建自评,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加强整改,按照黔江区老年友善医院创建任务分配(见附件4)加以落实。自评标准达到80分以上,达到80分以上的医疗机构填写《重庆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申请表》(见附件2),于当年8月底前向区卫生健康委提交创建申请。

(二)区县级评审阶段(每年8—10月中旬)。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每年10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后,将形成工作总结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统计表(见附件3)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三)市级复核阶段(每年11月—12月)。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区县创建情况开展实地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形成全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并在全市范围内命名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全区综合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参照《重庆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标准(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创建标准》),采取百分制进行创建评估,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0分、老年友善管理20分、老年友善服务40分、老年友善环境30分,80分及以上即为达标。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纳入系统重点工作,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确保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契机,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及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凡获评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要持续保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称号,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获评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单位开展持续督导。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不断扩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影响和示范效应,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老年友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尹红,联系电话:79310396)

附:1.重庆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标准

    2.重庆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申请表

    3.重庆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统计表

    4.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计划表


附件1

重庆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标准


指标

具体内容

分值

备注

(一)老年友善文化(10分)

1.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5


2.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

5


(二)老年友善管理(20分)

3.成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

5


4.制定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相关制度、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和持续改进机制。

5


5.制定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计划,纳入机构全年培训计划,建立长效机制,培训不少于5次。

5


6.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确定负责转诊管理的部门和制定转诊流程,形成医联体/医共体的协作管理模式,签订相关协议。

5


(三)老年友善服务(40分)

7.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

3


8.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

3


9.二级以上医院向医联体/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在基层医疗机构预约就医。

3


10.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承担老年人服务相关职责。

3


11.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

3


12.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3


13.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9

只针对综合性医疗机构

14.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9

只针对综合性医疗机构

15.结合实际,可通过签约、巡诊、设立家庭病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服务。

9

只针对基层医疗机构

16.能够与上级医疗机构开展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9

只针对基层医疗机构

17.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4


(四)老年友善环境(30分)

18.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

5


19.主出入口处有应设有无障碍通道,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

5


20.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5


21.机构内位置标识、提示标识、安全警示标志等设置合理、指向明确,图形简单清晰,文字易辨识,对标识定期维护。

5


22.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5


23.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家具易制动、防滑、清洁,病床高度可调、配有隔档,病床与家具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可供轮椅通行,病床旁设有卧床状态下伸手可及的紧急呼叫器和床灯开关。

5



备注:《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公共走道净宽大于1.2米,并沿一侧墙体设0.85—0.9米高的靠墙扶手;楼梯和走廊两侧安装扶手,坡道至少有一侧安装;坡道、走廊、楼梯起止点的扶手端部宜水平延伸0.3米以上,并在终端10㎝处设计结束提醒;坡道和楼梯两端要有提示标识,采用清楚、便于识别的对比颜色和地面处理;室外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12;﹥50m的长走道和楼梯拐角要设有休息区或休息椅;走道、坡道宽度能使两个轮椅并行通过。



附件2

重庆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申请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医院名称


医院地址


机构类别


机构等级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自评情况

自评总得分

友善文化得分

友善管理得分

友善服务得分

友善环境得分






工作成效、不足及整改措施(可另附报告)


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评估情况

评估总得分

友善文化得分

友善管理得分

友善服务得分

友善环境得分






申请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重庆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统计表

               :区/县(盖章)

一、本地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情况

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数量:           个(含□综合性医院    个□康复医院    个□护理院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个□其他   个)

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数量:         个                           占比:     %

二、本地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

1


2


3


4


5


6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4

黔江区老年友善医院创建任务分配表

创建指标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到2021年,全区30%以上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022年,有80%以上医疗机构将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021年12月前

区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包含民营)、六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前

基层卫生院(其他类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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