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办理指南)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办理指南)
惠民惠农补贴 政策名称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认定 |
补贴依据 |
|
补贴申请条件 |
一、独生子女死亡及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残疾家庭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市户口; 3.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 二、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家庭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依法鉴定为四级残疾,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4.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年龄在60周岁以下。 |
补贴标准 |
1.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2000元。 2.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0元。 3.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0元。 |
申请材料目录 |
一、申报表 二、本人、配偶、子女身份证 三、本人、配偶、子女户口 四、结婚证、离婚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新标准残疾证。 五、死亡证明、收养公证书、收养证(指收养子女)、调查笔录2份(情况复杂需调查)、银行账号复印件。 六、其他相关证明。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联系方式 |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六路24号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3-79310798 |
办公地址 |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