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区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各项部署,按照区委五届三次全会要求和《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法治能力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强化,全区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现将区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强化组织领导,构建责任落实体系。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履行卫生健康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明确系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注重安排部署。召开全区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工作,要求全区卫生健康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做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印发《2023年黔江区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规定。在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宣传教育互动中,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年终工作考核范畴。
(二)强化学习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培训内容。委党委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学习6次。二是紧扣主题广泛宣传。开展“宪法宣传周”“三月法治宣传月”“安全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和开展各种宣传活动50余场次,出动执法宣传人员1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1000余人次。
(三)发挥法治护航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协作联动。落实“川渝通办”同城化便民服务改革,促进两地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共享。落实两地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行“改革+创新”服务模式。深化在市场准入、审批流程等方面的改革,着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工作提质增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完成国家“双随机”执法检查233家,市级“双随机”执法检查159家。三是着力提升政务质效。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持续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推广应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和“渝快政”协同办公平台,深化“一网通办”,全面推进申请、许可、注册登记、变更、延续全程电子化模式,全程网办比例100%。对行政审批事项在相关业务科室的分布情况进行再次摸底,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依托重庆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涉及区卫生健康委85项行政权力全部入驻该平台。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最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由“审批制”转为“备案制”。凡公司或者个人开办诊所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即办件”,在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后当场发放《诊所备案凭证》,将许可前的现场审查改为备案后的常态化和长期化监管,简化了社会办医准入服务,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共受理办结2046件,无超时件,办结率、好评率100%,实现全年零投诉。
(四)健全依法行政体系,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落实动态清理与定期处置相结合的清理机制。共审查规范性文件5个,清理规范性文件及规定1个。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成立区卫生健康委法制审核领导小组,聘用2名资深律师为法律顾问。组织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对《黔江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设计及咨询服务》等4个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三是提升依法决策能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全系统所有在编职工1547人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参与率、合格率100%。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1人次。
(五)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着力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派驻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规范和文书模板标准,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共立案调查案件397件,其中:单个违法行为适用“首违、轻微不罚”制度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有223件,占立案调查案件的51.67%。三是加大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力度。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74件(含非法行医4件):公共场所卫生55家;学校卫生41家;生活饮用水卫生6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传染病防治14家;放射卫生6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8家;医疗卫生39家;妇幼健康4家;一般程序132家,简易程序42家;合计罚没金额53.03万元。其中,大案要案3件,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件,1件医疗美容处罚案件被市场监管局推送评为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乱象典型案例。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市卫生健康委确定为我市第五批规范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建设单位。
(六)自觉接受全面监督,规范运行行政权力。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7件,政协提案22件,检察建议书1件,办结率100%。二是大力提升行政应诉实效。2023年,我委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案件1件,实出庭1件,出庭率100%。三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政策文件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区卫生健康委专属网页共计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587条。
(七)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所有办结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件全部实现了“零复议”“零投诉”“零败诉”目标。二是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设立行政调解室,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成功化解医疗纠纷4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治理能力。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化解纠纷20件,均得到有效调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存在不足。主要是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做得还不够,偶尔存在审批与监管脱节的情况。二是执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经费不足,装备落后,执法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
三、2024年工作思路及举措
2024年,区卫生健康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力配合“一窗综办”改革。坚持“两集中两到位”、坚持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坚持行政审批规范运行。不断完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优化审批流程、促进审批提速、深化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立足职责分工,完善联合办理、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增强与综合窗口之间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的工作合力,实现任务共担、工作联动和服务协同,全力配合“一窗综办”改革,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加强审批与执法监管的有效衔接,避免监管脱节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环节步骤,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高行政效能,创建优质高效的监督执法服务环境,探索建立各类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全过程标准化执法。
四、建议
保障办案经费。把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