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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2-00036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2-14
  • 发布日期 2022-02-2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1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9〕43号)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在单位公示栏全面公开本单位执法人员,编制执法流程图,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注重执法规范。

2.规范事中公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亮证执法,说明来意,2021年,应监督户数2081家,实监督户数2081家,监督总户次数2919家,人均监督171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030份并现场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3.加强事后公开。及时在专属网页公开行政处罚执法决定或结果,全年共上网公示行政处罚决定156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235条。事中事后监管稳步推进。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文字记录。严格按照新的《行政处罚法》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完善执法文书格式,确保执法文书记录合法规范的相关情况。

2.规范音像记录。严格音像记录管理,对相关音像记录刻盘并注明其案件编号、采集时间、地点、证明对象等信息,规范保存和管理的相关情况。我单位共有行政执法记录仪12台,全年对156件案件开展影音记录,形成音像记录156份。

3.严格记录归档。严格按照执法案卷管理要求,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执法台账,全年形成执法案卷156本。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明确审核机构。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江卫健执法文〔2021〕7号 )文件,制定法制审核流程,确定支队长等6人为法制审核小组成员,其中2名具有法律资格证书的人员具体从事法制审核工作。

2.明确审核范围。(1)国家卫健委、市委市政府、市卫健委关注的案件;(2)对自然人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合计金额2万元以上,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合计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3)相对人违法行为的直接后果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等。

3.明确审核责任。将法制审核作为重大执法决定的必经程序,法制科审核时,与承办科室(大队)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法官、律师等人员召开论证会,广泛听取意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法制审核后,承办科室(大队)应当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与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并报支队领导审批或者委领导集体讨论决定。2021年共出具法制审核意见156份。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1.明确执法责任。2021年共开展执法监督总户次数2919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56个。其中:公共场所卫生75家;生活饮用水卫生9家;学校卫生7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传染病防治47家;放射诊疗2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9家;医疗卫生7家;无证行医5家;血液安全3家;计划生育1家。

2.严格责任追究。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自查自纠力度,全年共处分0人次。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

1.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参加市总队优秀案例评查2件、区司法局案卷评审1次10件、典型案例评查2件。

2.特色抓法。(1)抓思想建设,打牢干事创业坚实基础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及日常“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先后10余次组织开展监督员监督执法典型案件讨论、普法培训、主题教育共同参与等活动,持续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强力推动监督员着装规范,强化监督员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和法治意识。(2)抓部门协调,助推监督执法形成合力。先后3次与环保部门沟通中央环保督察医疗废物和医源性废水规范处置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前后5次公安、食药监部门联动打击非法行医;会同公安、市政、工商一道成功办理多起案件,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在区级部门中逐步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90号),落实三项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大健康思维,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以钉钉子作风和大国工匠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卫生健康执法各项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持续推进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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