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加之近期强降雨和高温天气影响,“四害”孳生严重,为了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登革热等疫情叠加发生,不断提升我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C级标准,全区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切实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传播给人的鼠、蚊、蝇、蟑等有害生物,它们不仅可以直接通过叮咬、污染食物、毁坏建筑物等影响或危害人类的正常生活和造成经济损失,更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传播登革热、病毒性肝炎、疟疾、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一系列传染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变,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旅游和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病媒生物的生存环境发生改变,种类、密度和分布等发生了新的变化,不仅原有的病媒生物性传染病范围扩大、发生频率和强度增加,而且一些新的病媒生物性传染病不断出现,对人民群众健康构成威胁,给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带来了新的挑战。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是卫生防病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巩固国家卫生区的重要指标和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预防和控制媒介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积极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各项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面向社会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宣传,增强居民对病媒生物危害的认识,普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知识,掌握正确的防控方法,引导市民树立“防控病媒生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意识,鼓励市民通过多种形式反映病媒生物危害情况,自觉参与除害防病工作。
(二)有效控制孳生环境。孳生地是病媒生物生长和繁殖的场所,开展孳生地治理是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有效手段。全区各单位应以环境卫生为基础,加强生活垃圾、污水等孳生地的规范管理,以卫生保洁为手段,建立孳生地长效处理机制,将孳生地治理纳入单位保洁内容,建立病媒生物孳生地台帐,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重点控制,并注重防控实效。
(三)积极做好设施建设。科学做好公共区域、单位毒饵站、灭蚊灯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建设,完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三防”(防蚊、防蝇、防鼠)设施建设,通过加装防护设施、堵洞补隙等方法,防止“四害”藏匿孳生,确保“三防”设施合格率达100%。
(四)规范监测科学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规范开展监测。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监测的组织领导,区疾控中心负责全区病媒生物监测的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建成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消杀药物抗药性检测,逐步建立常用消杀药物抗性定期公示制度,科学指导各类除害服务机构正确选择和使用消杀药械。
(五)坚持开展集中控制。各级各部门要在区爱卫办的统一组织、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病媒生物活动高峰规律,选择使用高效、低毒、环保的杀虫剂、灭鼠药物和与杀虫剂使用方法相适应、安全的器械进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鼓励各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高资质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提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专业程度和控制效果。原则上每年春秋两季各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统一灭鼠活动,每年3月至11月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灭蚊、蝇、蟑螂,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开展越冬蚊虫控制等活动,将病媒生物控制在低密度水平。
(六)强化重点场所管控。医院、宾馆、机场、火车站、汽车站、交通工具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农副产品市场、废品收购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粮库等重点场所要解决垃圾清运及粪便、污水等重点管理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开展环境清洁。要指定专人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合理设置病媒生物防护和消杀设施。各街道办事处要重点抓好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及周边、建拆工地、食品餐饮店、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处的孳生地治理和“四害”密度控制。各乡镇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等工作,清除孳生地,科学设置预防控制设施,开展以灭鼠、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集中消杀。
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来抓,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综合整治。要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全面整治室内外环境,堵洞抹缝、清除杂物、消灭各类积水,彻底消除病媒生物栖息、孳生场所。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小旅店、小餐饮、粮食储备库、食品加工企业等重点场所、单位要全面开展整治活动,清理卫生死角,规范垃圾收集,清除“四害”孳生地,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三)严格追究责任。区两城同创办、区爱卫办要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对不重视、进度慢、效果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重庆市黔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