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委办(2022—39)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社区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委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的通知 》(委办〔2022〕3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加大生活饮用水专项治理力度,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生活饮用水蓝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为组长,支队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相关科室以及各乡镇街道协管人员为成员,全面开展“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支队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检查对象
全区各类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
三、检查步骤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督查与专项任务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4月底)。根据职能职责,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明确生活饮用水治理措施,任务分解落实到位,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月至8月底)。一是掌握本底。通过此次“蓝盾专项行动”,结合水利部门、疾控机构共享的信息,多渠道掌握辖区内在用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情况,包括在用的农村集中式供水的动态本底、水质检测等情况。二是厘清许可。调查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现状,做好卫生行政许可的宣传工作。对达不到办证条件的供水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反馈整改进度及存在的问题。三是监督到位。监督检查供水单位水源防护、制水工艺、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制度、应急预案等情况。
(三)整治查处阶段(2022年9月至11月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对一年内多次违法、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供水单位,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同时计入信用档案,依法从重处罚,并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增加抽查频次、公示检查结果、向社会曝光违法行为等手段,形成有效震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行动,主动协调水务部门、属地政府,强化集中式供水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同时积极推动二次供水单位对二次供水设施统一管理的进度,确保辖区内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整治力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规行为,要责令供水单位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供水单位饮用水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应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并通报供水单位主管部门,消除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三)注重引导宣传。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提升对介水传染病认知程度和自我防病能力,并通过饮用水卫生知识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四)加强信息报送。一是各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社区服务中心将生活饮用水蓝盾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附件1、2、附表4、6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黔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共卫生执法大队。联系人:黄艳秋;联系电话:13896429926,QQ:1069333600@QQ.COM,(每份检查表一式三份,一份上报、一份留底备查、一份留被监督检查单位存档)。二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生活饮用水蓝盾专项行动水质监测附件5、6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黔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共卫生执法大队。三是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共卫生执法大队于11 月 10日前,通过“重庆卫生健康执法服务监督平台”的在线报表统计模块填报汇总表(附件3—8),并将工作总结报送至联系人电子邮件。联 系 人 : 市 卫 生 健 康 综 合 执 法 总 队 罗 荣 露 ; 联 系 电 话 :68810186,电子邮箱:651687578@qq.com。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2年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表
2.重庆市黔江区2022年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表
3.重庆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人员培训及监管情况通报汇总表
4.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汇总表
5.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情况汇总表
6.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7.2021年被行政处罚供水单位“回头看”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8.2022 年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2年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表
被监督单位: 地 址: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济类型:国有□ 有限公司□ 私营□ 设计日供水____吨
1、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有□ 无□
2、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有□ 无□
3、供管水人员:有人;持有效健康证明: 有□人 无□人
4、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有□人 无□人
5、水质检测报告或记录(1年内): 有□ 无□
6、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有□ 无□
7、水源卫生防护警示标示: 有□ 无□
8、源水取点有无污染源: 有□________________ 无□
9、是否配置消毒设施设备: 是□ 否□
10、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正常□ 不正常□
11、有无清洗消毒记录: 有□ 无□
12、水质净化设施运转是否正常: 正常□ 不正常□
13、是否建立健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是□ 否□
14、水厂有无自检实验室: 有□ 无□
15、是否配置自检设施设备: 是□ 否□
16、是否正常开展水质自检: 是□ 否□
17、有无水质检验人员: 有□人 无□
被监督单位签字: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黔江区2022年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表
被监督单位: 地 址: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1、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有□ 无□
2、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有□ 无□
3、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有□ 无□
4、水箱清洗记录: 有□ 无□
5、水箱消毒记录: 有□ 无□
6、管水人员健康证明: 有□人无□人
7、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有□ 无□
8、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有□ 无□
9、1年内水质检验报告: 有□ 无□
10、卫生信息是否公示: 是□ 否□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人员:
监督检查日期:年 月 日
附件 3
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人员培训及监管情况通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供管水人员总数 (人) |
培训供管水人员 (人次) |
是否与水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
通报情况 | |
向水行政管理部门通报供水单位数(户) |
向乡镇政府通报单位数(户) | |||
是/否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填表日期:
附件 4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户)
专业类别 |
辖区 内饮 用水 供水 单位 数 |
监 督 检 查 户 数 |
安 全 巡 查 户 数 |
卫生管理现状 |
行政处罚 | |||||||||||||||
合 格 单 位 数 |
持有 卫生 许可 证单 位数 |
有卫 生管 理制 度单 位数 |
有卫 生管 理人 员单 位数 |
供管水 人员有 健康证 明单位 数 |
有水 源卫 生防 护措 施单 位数 |
开展 水质 自检 单位 数 |
有水 质自 检记 录单 位数 |
使用的 涉水产 品有 效卫生 许可批 件单位 数 |
使用 的涉 水产 品索 证单 位数 |
水质 净化 设施 正常 运转 单位 数 |
水质 消毒 设施 正常 运转 单位 数 |
作出 行政 处罚 决定 件数 (件) |
罚款 | |||||||
件数 (件) |
金额 (万元) | |||||||||||||||||||
公 共 供 水 |
市政集中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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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村 集 中 供 水 |
设计日供水 1000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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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日供水 500-999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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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日供水 100-499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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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日供水 20-99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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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 供水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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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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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备注:卫生管理所有指标均合格的单位计入“合格单位数”。
附件 5
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专业类别 |
水质抽检情况 | ||||||||||
出厂水 |
末梢水 |
主要不合格指标 | |||||||||
监督检测单 位数(户) |
抽检件数 (件) |
合格件数 (件) |
合格率 (%) |
监督检测单 位数(户) |
抽检件数 (件) |
合格件数 (件) |
合格率 (%) | ||||
公 共 供 水 |
市政集中式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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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村 集 中 式 供 水 |
设计日供水 1000吨以上 |
||||||||||
设计日供水 500-999吨 |
|||||||||||
设计日供水 100-499吨 |
|||||||||||
设计日供水 20-99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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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 供水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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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
|||||||||||
合计 |
备注:1.该表收集的是对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水质监督检测情况(包括实验室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
2.合格率=合格件数/抽检件数×100%。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填表日期:
附件 6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户)
专业类别 |
辖区 内供 水单 位数 |
监督 检查 户数 |
安全 巡查 户数 |
卫生管理现状 |
水质检测 |
行政处罚 | ||||||||||||
合格 单位 数 |
持有 卫生 许可 证单 位数 |
有卫 生管 理制 度单 位数 |
有卫 生管 理人 员单 位数 |
供管水 人员有 健康证 明单位 数 |
人孔 加盖 加锁 单位 数 |
定期 清洗 消毒 单位 数 |
出气 孔、 溢水 管安 装网 罩单 位数 |
使用的 涉水产 品有 效卫生 许可批 件单位 数 |
检测 件数 (件) |
合格 件数 (件) |
合格 率 (%) |
作出 行政 处罚 决定 件数 (件) |
罚款 | |||||
件数 (件) |
金额 (万元) | |||||||||||||||||
二次供水 |
备注:卫生管理所有指标均合格的单位计入“合格单位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填表日期:
附件 7
2021 年被行政处罚供水单位“回头看”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监督检查对象 |
2021 年行政处罚单 位数(户) |
“回头看”监督检查情况 | |||||
未完成整改单位数 (户) |
责令整改单位数 (户) |
行政处罚案件数 (件) |
处罚金额(万元) | ||||
公共 供水 |
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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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村 集 中 式 供 水 单 位 |
设计日供水量 1000 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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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日供水量 500-999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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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日供水量 100-499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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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日供水量 20-99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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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供水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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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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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填表时间:
附件 8
2022 年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行政处罚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供水单位名称 |
供水单 位类别 |
行政处罚(案由) |
处罚金额 (万元) |
是否通报相关 部门 |
是否完成整改 |
未整改到位的 问题及原因 |
注:1.“是否完成整改”时间截至 11 月 10 日。
2.对未完成整改的供水单位,需填写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已完成整改的供水单位可合理缺。
3.“供水单位类别”填写:市政集中式供水、自备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需备注“设计日供水量”。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