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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2-00019
  • 发文字号 黔江卫健执法文〔2020〕8号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3-09
  • 发布日期 2022-02-1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2021年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2021年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

黔江卫健执法文〔2020〕8号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开展2021年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特制定学校疫情防控、春秋季传染病防控、中高考监督检查方案,现将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专项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通过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切实提高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积极为广大师生营造卫生健康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常态化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学校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性,杜绝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格落实“四早”防控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精准防控,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学校开学后,重点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和卫生管理工作,协助教委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从管理制度、环境卫生、个人健康防护、疫情处置等方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能力。

(二)春秋季学校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

1、积极开展“校园蓝盾”专项监督检查,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春秋季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要求学校做好学生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好预案和健康提示,开展学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检查学校物资储备情况。学校应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情况,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3、检查学校环境场所消毒情况。检查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卫生清洁消毒及通风换气情况,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4、检查学校教室及宿舍卫生管理情况。教室内通风换气,卫生清洁,垃圾清理等。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每日清洁消毒。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学生宿舍应安排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和检查,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做好宿舍通风、清洁卫生等工作,洗手设施能正常使用。

5、检查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当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等做好对接,开展应急演练。

6、检查时间于开学首月开展学校春秋季、托幼机构卫生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常见病防控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落实情况。检查表内的检查学校数要求全覆盖。

(三)中高考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检查时间:中高考前一周。重点检查考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中、高考定点住宿场所的卫生状况。

(四)学校教学生活环境专项检查。检查时间:4-9月。加强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监督检查。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近视防控相关工作。各协管单位配合支队检查教室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及学生宿舍、厕所等卫生管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辖区疫情防控检查工作方案和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扎实做好春季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春秋季及中高考期间的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持续推进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及高校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将春秋季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附件1、2、3、6分别于3月19日前、9月20日前报送;中高考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附件4、7于中高考结束当日报送;附件5于10月20日前报送。报送科室:黔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共卫生执法大队。联系人:黄艳秋;联系电话:13896429926,QQ:1069333600。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防控工作监督检查表

      2.黔江区春秋季学校卫生及周边环境监督检查表

      3.黔江区春秋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表

      4.重庆市黔江区2020年中高考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表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汇总表

      6.学校、托幼机构(春季、秋季)监督检查汇总表

      7.中、高考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3月9日         



附件 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托幼机构防控工作监督检查表

组织保障

检查内容

备注

建立领导责任制




学校成立疫情防控专门工作机构




传染病防控制度及落实情况

制定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制定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制定师生员工晨(午)检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制定师生员工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并按要求开

展工作




制定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制定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制定通风与消毒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购置防疫防护必需物资




按疫情防控要求设置隔离观察场所




建立师生员工疫情健康档案(开学前14天居住过往史等)




落实学生与校卫生技术人员及保健教师比例情况

寄宿制




非寄宿制




学校防控措施

每日开展师生进校体温检测




教室前排课桌前沿与黑板距离不小于2.2M




疫情处置

落实“日报告”与“零报告”




高校校医院(医务室)设立隔离观察室




环境和物体表面消毒




垃圾盛装容器消毒




个人防护

在校师生员工佩戴口罩




设废弃口罩桶




饮水卫生管理

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出水嘴应每天2 次酒精消毒




饮水设备滤芯应按额定净水量定期更换




学校联系电话:

注:1.合理缺项的标注“—”,2.未建立工作方案(制度)或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应在备注栏标注。

被检查单位签名:                      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




附件2

黔江区春秋季学校卫生及周边环境监督检查表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卫生安全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类别: 托幼机构□ 小学□ 中学□ 高级中学□ 普通高校□ 中等职业学校□ 其它学校(包括特殊学校)□

学校教师人数:人;学生总人数:人;

1、是否配置卫生室或保健室:卫生室□ 保健室□ 未配置□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 否□

2、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持有效执业许可证: 有□ 无□

3、有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有□ 无□

4、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登记:有□ 无□;登记项目填写是否齐全: 是□ 否□

5、传染病疫情报告是否有专人负责: 是□ 否□

6、学生晨午检制度及记录:有□ 无□; 填写是否完整:是□ 否□

7、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及记录:有□ 无□; 填写是否完整:是□ 否□

8、公共场所、公共用具(玩具等)、教室、宿舍等是否定期消毒并有记录: 是□ 否□

9、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及记录(只查小学、托幼机构): 有□ 无□

10、托幼机构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是□ 否□

11、托幼机构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有□ 无□

12、患传染病学生离校时间至到校学习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13、学校开展传染病学生病愈复课证明查验登记工作: 有□ 无□

14、每年实施一次学生健康体检: 是□ 否□

15、在校(园)学生(儿童)健康档案:有□ 无□

16、是否开设健康教育课:是□ 否□; 是否开设卫生宣传专栏(每学期1次):有□ 无□

17、校园周边200米内是否有黑诊所、巫游医等非法行医行为: 是□否□

18、校园周边200米内是否有非法医疗广告: 是□ 否□

被检查单位签字:____________ 检查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黔江区春秋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表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卫生安全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日供水能力______吨,供水人口数______万人; 供水类型:农村集中式供水□ 农村饮水工程□

一、卫生管理

1、是否有防止水污染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理方案: 有□ 无□

2、是否建立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和设立报告人员: 是□ 否□

3、管水人员是否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有□ 无□

二、直饮水管理

1、直饮水机有无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有□无□

2、直饮水设备周围10米内有无污染源: 有□(污染源是: )无□

3、是否有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水质卫生检测合格报告: 有□ 无□

4、直饮水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并记录: 有□ 无□

5、直饮水设备是否有滤芯更换记录: 有□(频次____________) 无□

6、直饮水设备卫生信息是否公示:是□ 否□

三、桶装水管理

1、是否供应开水:是□ 否□ 开水桶是否每天清洗并加盖上锁:是□ 否□

2、是否供应桶装饮用水:是□ 否□ 饮水机管道是否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并记录:是□ 否□

四、自建设施供水

1、有无自建设施供水: 有□ 无□

2、水源处是否有水源防护警示标志: 有□ 无□

3、被检查单位是否有饮水安全警示标志: 有□ 无□

4、水源及制水设施周围30米内是否有污染源: 是□ 否□(污染源是: )

5、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是□ 否(混凝沉淀设施□ 过滤设施□ 清水池□ 消毒设备□ 自检设备□)□

6、现有配置是否均正常运行: 无设施设备□ 是□ 否(混凝沉淀设施□ 过滤设施□ 清水池□ 消毒设备□ 自检设备□)□

7、相关工作记录是否齐全: 是□ 否(水质自检记录□ 消毒记录□ 清洗记录□)□ 

8、是否有取得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水质卫生检测合格报告: 有□ 无□

9、所使用的涉水产品是否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是□ 否□

被检查单位签字:____________ 检查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4:

重庆市黔江区2020年中高考学校卫生

监督检查表

学校名称:

法人代表:地址:

负责人:联系电话:

1、是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否□

2、是否制定传染病及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是□否□

3、是否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是□否□

4、是否有晨检记录:是□否□

5、是否有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是□否□

6、桶装纯净水是否索证:是□否□

7、桶装纯净水是否有水质检测报告:是□否□

8、桶装纯净水饮水机是否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并记录:是□否□

9、桶装纯净水送水人员是否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

10、直饮水机是否有出水水质检测报告:是□否□

11、直饮水机出水水质检测报告是否合格:是□否□

12、直饮水机管理人员是否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

13、直饮水机相关卫生信息是否公示:是□否□

14、学生宿舍、教室是否定期进行通风、清扫、消毒:是□否□

15、校园周边200米内有无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有□无□

被检查单位签字: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附件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托幼机构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汇总表


单位(盖章):

检查内容

检查学校数

组织保障合格学校数

制度保障合格学校数

建立领导责任制

学校疫情防控专门工作机构

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师生员工晨

(午)检制度

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

复课/ 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通风与消毒制度

购置防疫防护必需物资

设置隔离观察场所

落实学生与校卫生技术人员及保

健教师比例情况

寄宿制

非寄宿制

辖区托幼机构数
















辖区学校数
















检查托幼机构数
















检查小学数
















检查中学数
















检查大学数
















检查内容

检查学校数

师生返校防控措施合格学校数

疫情处置合格学校数

个人防护合格学校数

饮水卫生管理合格学校数

师生员工疫情档案

教室前排课桌前沿与黑板距离不小于2.2M

师生进校接受体温检测

落实“日报告”“零报告”

高校校医院

(医务室)设立隔离观察室

环境和物体表面消毒

垃圾盛装容器消毒

在校师生员工佩戴口罩

设置废弃口罩桶

饮用水符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出水嘴应每天2次酒精消毒

饮水设备滤芯按额定净水量定期更换

辖区托幼机构数














辖区学校数














检查托幼机构数














检查小学数














检查中学数














检查大学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填表日期:




附件6

学校及托幼机构()季监督检查汇总表

单位(盖章):


辖区学校总数

检查

学校数

传染病发生情况

因饮用水安全发生群体性事件

学校数

责令整改

学校数

行政处罚

发生传染病学校数

发生传染病人数

发生重大

传染病疫情

学校数

未按要求

及时报告

学校数

学校数

处罚金额

托幼机构











小学











中学











高校











合计











备注

发生重大疫情/饮水安全事件的学校及处理情况



注:1、中学包括九年义务制学校、普通中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术学校等学校。高校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2、以上所指传染病为国家法定的传染病;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学校数”应同时计入“发生传染病学校数”中,

以市级疾控部门是否参与处置来判定;4、“发生重大疫情/饮用水安全事件”需在备注中注明学校名称和处理情况;5.责令整改内容包括: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执业情况、学校传染病防控情况、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6.上报时间:春季3月25日前上报,秋季在9月25日前上报。

填表人:联系电话: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日期:



附件7

单位(盖章):

中、高考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

项目

编号

考点学校名单

下达整改意见书(份)

行政处罚(件)

罚款金额

(万元)

备注

中考

高考

1







2







3







4







5







6







7







合计








校外考生住宿点(个)

下达整改意见书(份)

行政处罚(件)

处罚金额(万元)

合计





注:备注栏中的中考或高考栏打“√”,合计填数字,若该校既是中考考点又是高考考点,则两项均打“√”。

填表人:联系电话:审核人: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