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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2-00017
  • 发文字号 黔江卫健执法文〔2021〕2号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行政执法
  • 成文日期 2021-01-05
  • 发布日期 2022-02-1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切实加强冬春季学校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切实加强冬春季学校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黔江卫健执法文〔2021〕2号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切实加强冬春季学校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经委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冬春季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监督检查时间

2020年12月—2021年2月。

二、专项监督检查对象及检查依据

全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冬春季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

三、专项监督检查内容

(一)检查学校物资储备情况。学校应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情况,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二)检查学校环境场所消毒情况。检查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及通风换气情况,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三)检查学校教室及宿舍卫生管理情况。教室内通风换气,卫生清洁,垃圾清理等。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每日清洁消毒。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学生宿舍应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宿舍通风、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四)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学校提前熟悉掌握当地医疗服务预案,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当充分发挥联系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以对人民、对国家极端负责的精神,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毫不放松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指导,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学校及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个学校及托幼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改正,确保落实到位。

(三)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属地防控责任,统筹推进专项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发挥联防联控的作用,并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监督检查表的电子版及纸质件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见附件)。

联系人:黄艳秋,联系电话:79310368,电子邮箱:1069333600@qq.com。

附件:黔江区冬春季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表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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