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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4-00058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4-02-28
  • 发布日期 2024-02-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黔江区人民政府委托事宜;(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十一)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十二)协助黔江区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黔江区红十字会是党群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由黔江区卫生健康委代管,现有专职红十字工作人员2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5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2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力成本增加,财政预算基本支出增加8.2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5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2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3万万元,比2023年增加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3万元,比2023年增加8.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力成本增加,财政拨款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15万元,比2023年减少0.03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计划;公务接待费0.15 万元,比2023年减少0.0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9.23万元,比上年增加8.2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力成本增加。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马文凤  联系方式:023-7931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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