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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4-00338
  • 主题分类 卫生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4-09-12
  • 发布日期 2024-09-1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区卫生健康规划。负责制定全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执业人员、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和指导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卫生应急、爱国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12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9168.25万元,支出总计9168.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7.49万元,增长32.0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及项目资金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916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9.64万元,增长33.2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68.25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916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7.49万元,增长32.0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43.03万元,占11.38%;项目支出8125.22万元,占88.6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68.2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27.49万元,增长32.0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6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9.64万元,增长33.29%。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资金增加。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7.49万元,增长32.09%。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628.60万元,下降86.07%。主要原因是武陵山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是延续性项目,项目周期长,按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资金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4.01万元,占3.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88万元,增长30.4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及社保缴费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8626.20万元,占94.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870.32万元,下降86.83%,主要原因是武陵山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是延续性项目,项目周期长,按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资金支付。

(3)住房保障支出28.30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91万元,下降57.89%。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4.87万元,占1.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8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市场主体培育奖励扶持政策项目。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87万元,占1.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8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市场主体培育奖励扶持政策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3.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8.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03万元,增长7.2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及社保缴费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3万元,增长21.53%,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4万元,下降13.26%,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3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卫生健康行业业务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应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万元,增长33.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卫生应急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5万元,下降27.56%,主要原因是卫生应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3.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卫生健康单位到我部门学习调研卫生健康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万元,下降35.1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1万元,增长39.93%,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购置公务用车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449人,未发生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68元,车均维护费3.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万元,增长95.88%,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等项目召开各项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111.76%,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等项目召开各项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53万元,增长21.53%,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导致办公耗材等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8.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4.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53 %。主要用于购置单位办公设备及物业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125.22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见附件1):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二级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简含:023-793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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