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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4-00334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4-09-12
  • 发布日期 2024-09-1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舟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黔江区舟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社区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10个科室,主要有:康复部、护理部、门(急)诊科、妇产科、针灸理疗科、检验、放射、B超、心电、公共卫生科等;年末在编职工30人,退休职工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086.10万元,支出总计2086.1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57万元,增长25.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74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24万元,增长10.64%,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增长16.42万元、财政补助收入增长143.41万元,其他收入增长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25万元,占44.02%;事业收入960.35万元,占54.89%;其他收入18.98万元,占1.08%。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336.52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75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20万元,增长32.17%,主要原因是药品及耗材支出增长等原因。其中:基本支出1543.94万元,占87.96%;项目支出211.28万元,占12.04%。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3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4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加快了药品、疫苗成本的支付进度等原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0.2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3.41万元,增长22.88%。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收入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的补助,财政补助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的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41万元,增长22.8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长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3.14万元,增长128.4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41万元,增长22.88%。主要原因是增加本年财政补助人员经费调标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长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3.14万元,增长128.4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29万元,占6.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预算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694.30万元,占9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19万元,增长105.9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员经费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等。

(3)住房保障支出23.66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8.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8.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01万元,增长22.3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补助、社保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单位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13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专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93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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