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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4-00106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4-09-10
  • 发布日期 2024-09-1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中心为全区人民提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妇女儿童提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履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公共管理职能,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促进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

(二)机构设置

内设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中医科及麻醉手术科、影像科、检验科等医技科室;设置行政职能部门包括:综合办公室、党群办、财务资产管理科、审计内控科、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控制科、群体保健办公室、对外宣传与联络科、统计信息科、后勤保障科、药械科、质量管理科、医保办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1180.99万元,支出总计11180.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5.20万元,增长43.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有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购入医疗设备。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118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9.27万元,增长47.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有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7.04万元,占39.95%;事业收入6284.61万元,占56.21%;其他收入429.34万元,占3.84%。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87.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2.01万元,增长40.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有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购入医疗设备。其中:基本支出7691.97万元,占70.65%;项目支出3195.83万元,占29.35%。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12万元,增长51.07%。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67.0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38.13万元,增长131.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有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6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2.19万元,增长157.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有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1.95万元,增长283.4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8.13万元,增长131.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有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1.95万元,增长283.4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5.97万元,占5.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2万元,增长12.39%,与年初预算一致。

(2)卫生健康支出4152.40万元,占92.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3.74万元,增长372.58%,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示范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8.67万元,占1.3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年初预算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1.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4万元,增长0.42%。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公用经费10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0万元,下降13.29%。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气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精细化管理,严控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0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单位执行精细化管理,严控支出。

公务接待费0.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来本院交流学习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66.67%,主要原因是2023年接待外来单位交流学习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1566.67%,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项目开展项目会议,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培训等,导致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20.61%,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项目开展项目会议,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培训等,导致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9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8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7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医疗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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