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江骑士医院因改建需要向我委提出停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现批准同意其停业三个月,停业 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2025年2月19日。现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黔江骑士医院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70503650011415A1002
法定代表人:李进
机构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办事处武陵山社区新田居民点A41号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