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文物局对提供文物违法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江文旅发〔2020〕34号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文物局对提供文物违法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文化中心、各文博单位:
重庆市文物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文物局对提供文物违法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文物﹝2020﹞95号),现将《重庆市文物局对提供文物违法线索奖励办法(试行)》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文物安全意识
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坚持“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的底线思维,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文物安全意识,将文物安全摆在首位,严格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严密安保措施,严防监管漏洞,扎实做好夏季文物安全工作,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二、加强宣传,积极提供文物违法线索
严格按照《重庆市文物局对提供文物违法线索奖励办法(试行)》,落实文物违法线索举报的相关要求,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公告、广播宣传等手段,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密有效的防治机制。
重庆市黔江区受理文物违法线索渠道:文物行政部门举报电话:023-79223963;文物违法举报电话:023-79248505;受理邮箱:1101119043@qq.com;受理信件邮寄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民族文化宫八楼公服科(文物科),邮编:409000。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重庆市文物局对提供文物违法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