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公示
关于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6月6日受理重庆峡谷旅游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表演团体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20日:
申 请 人:重庆峡谷旅游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正舟路北段1号
经营范围:营业性演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陆波 |
男 |
安徽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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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陆波 |
男 |
安徽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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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陆波 |
男 |
安徽省 |
根据《行政许可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2379231758 传真:02379223963
通讯地址:黔江区文化宫十一楼 邮编:409000
公示机关: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