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版部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修改(区县适用)
附件: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分文书格式
目 录
格式5 当场处罚决定书
格式9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格式10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告知书
格式11 抽样取证凭证
格式19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格式24 行政处罚决定书
格式5
当场处罚决定书
( )文综当罚字〔 〕 号
当 事 人 |
名称(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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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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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等)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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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住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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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和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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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理由 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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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处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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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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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 银行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你(单位)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行政处罚(强制)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
格式9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 )文综保字〔 〕 号
:
你(单位)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对你(单位)有关物品(详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先行登记保存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毁或者转移保存的物品。
保存方式: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附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编号: )
行政处罚(强制)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格式10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告知书
( )文综保告字〔 〕 号
:
本机关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文综保字〔 〕 号)对你(单位)有关物品(详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的规定,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于 年 月 日送鉴定部门鉴定。
□退还当事人。
□随案件移送 处理。
□其他: 。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附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编号: )
行政处罚(强制)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格式11
抽样取证凭证
( )文综抽字〔 〕 号
:
你(单位)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存放于
的物品(详见《抽样取证物品清单》)予以抽样取证。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附件:《抽样取证物品清单》(编号: )
行政处罚(强制)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凭证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格式19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文综罚告字〔 〕 号
当事人: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住所(住址等):
(违法事实和证据)
。
(处罚理由和依据)
。
现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
你(单位)如不服上述拟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本机关将在三日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对你(单位)拟作出(听证条件增加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听证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处罚(强制)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21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 )文综听通字〔 〕 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应你(单位)的听证要求,我机关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就
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请凭本通知准时参加。
本次听证会由 担任听证主持人,
担任听证记录人。
在举行听证之前,请你(单位)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参加听证人员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1至2名)参加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携带有关证据材料或者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如你(单位)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应当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及时向本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
4.如你(单位)及其你(单位)的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将终止听证。(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处罚(强制)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格式24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文综罚字〔 〕 号
当事人: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住所(住址等):
(违法事实和证据)
(处罚理由和依据)
(处罚内容)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
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你(单位)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强制)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