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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55X/2023-00159
  •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3-09-12
  • 发布日期 2023-09-1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行为,开展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整治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职能。

5.承担体育经营活动的执法职能。

6.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根据市上统一安排,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8.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划入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相应将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文化旅游委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执法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支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承担监督职责,负责纪律作风建设和核实处理有关违纪问题。承担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法制科。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三)执法科。承担文化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网络文化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承担文物保护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权限协调相关部门查处违反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承担旅游社经营行为、导游和领队服务行为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旅游经营者(除旅行社外)经营行为及其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根据市上统一安排,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40.92万元,支出总计140.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95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支队5个行政人员工资纳入委机关进行统一发放。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4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95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支队5个行政人员工资纳入委机关进行统一发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40.9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5.95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支队5个行政人员工资纳入委机关进行统一发放。其中:基本支出133.45万元,占94.7%;项目支出7.48万元,占5.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支队无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9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5.95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支队5个行政人员工资纳入委机关进行统一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95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支队5个行政人员工资纳入委机关进行统一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1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一是委机关划入我单位5个行政人员公用经费及社保等人员经费,二是追加项目经费拨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95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支队5个行政人员工资纳入委机关进行统一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1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一是委机关划入我支队个行政人员公用经费及社保等人员经费,二是追加项目经费拨款。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支队无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51万元,占6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4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一是委机关划入我支队5个行政人员公用经费及社保等人员经费,二是追加项目经费拨款。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68万元,占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8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是委机关划入我支队5个行政人员社保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8.55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万元,增长99.8%,主要原因是委机关划入我支队5个行政人员社保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1.19万元,占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4万元,增长206.6%,主要原因是委机关划入我支队5个行政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06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支队5个行政人员工资纳入委机关进行统一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支出。公用经费2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7万元,下降36.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节约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5万元,增长63.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陈旧老化,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支队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支队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及其他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8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陈旧老化,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总队及周边相邻支队来黔调研所开支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节约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7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培训费用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支队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及执法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支队对部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执法经费及执法服装费

项目编码:

50011423T000002847226

自评总分:

97.50



项目主管部门:

505-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部门联系人:

李淑华

联系电话:

79248505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00,000.00

100,000.00

74,760.05




其中:财政拨款

100,000.00

100,000.00

74,760.05

75

10.00

7.5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维护我区意识形态稳定和文化市场领域安全;执法人员仪器及装备购置费用。

1.为维护我区意识形态稳定和文化市场领域安全,本单位年度对娱乐场及周边领域所进行例行或突击检查达50次;2.为提升执法人员形象,本年度统一购置了执法人员装备及执法仪器。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对娱乐场所进行例行及突击检查

50

50

0

100

20

20




购买执法设备

10

10

0

100

20

20




确保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文化环境


定性

1

0

100

20

20




长期持续对各场所进行检查


定性

1

0

100

20

20




群众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执法经费及执法服装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13名(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8名),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经费1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经费全部用于文化执法相关支出,具体用于如下:

购置执法装备5万元,办公费用0.75万元,临时人员工资1.7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合理安排预算,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

(2)严格执行报销程序,把好票据的审核。

(3)严格按照规定和财政下达资金的使用范围管理来使用项目经费,做到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用于公用文化服务支出。确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安全性,合理性。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为文化执法人员购置执法装备,提升执法人员形象。

(2)质量指标:文化执法正常运行,确保财政资金规范运用。

(3)时效指标:文化执法完成时间2022.12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严防未成年人出入网吧、歌舞厅;净化校园周边市场;扫黄打非等。

(2)可持续影响:提升执法人员形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投入达到一定的收益,满意度达到100%。

三、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支队既定目标均已完成。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支队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做到了“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宗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刘江艳 023-7924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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