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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工作大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条例》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及时公开公布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预决算和重要工作信息,全面公开局领导姓名、照片、简历、分工、工作动态等信息。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事项,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把政府信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发布和备案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等制度,明确网站管理分工,各科室协同负责,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审核程序,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公开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强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专属网页建设,落实专人负责政府网站运行与维护,及时更新机构职能设置、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等内容;在公共服务中心新建政务公开专区,及时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提供信息查阅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严格执行信息发布责任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对因违反信息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时限等规定要求,造成信息公开工作不落实或内容失实、泄密的,严肃追责;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强化监测预警,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配置专属工作电脑;全年举办政务公开培训2次,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扩宽信息公开范围,深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内容,对公众关心的抚恤优待、转业安置等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健全政策解读机制,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规范解读程序,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策文件。二是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培训。针对工作人员业务上的薄弱点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要论述、《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其他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强化信息公开规范法办理流程培训,认真研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并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和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准确更新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断调整充实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主动公开形式,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工作有序推进。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培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利,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