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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问答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需经过哪些程序?
一是自评申报。符合申报区级烈士纪念设施条件的,由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单位按有关规定收集相关材料并进行自评。自评合格的以书面请示形式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二是材料初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区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三是勘察考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宣传、文化旅游、党史研究等部门以及检察机关进...
区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标准是什么?
烈士纪念设施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和保护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或有专项经费保障;烈士纪念设施有确定的使用权属,规划布局合理,庄严肃穆,整洁清净;充分发挥“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作用,经常性开展祭扫活动和主题活动;近三年内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申报区级烈士纪念设施需要哪些材料?
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情况;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批准相关材料和维修保护情况;土地使用权属(不动产权属)和保护范围证明;褒扬教育作用发挥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区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对象有哪些?
烈士纪念设施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纪念缅怀英烈专门修建的烈士陵园、烈士墓、烈士骨灰堂、烈士英名墙、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纪念广场等设施。黔江区境内为纪念在各个历史时期发生在我区的重大事件、重要战役和革命斗争中牺牲的烈士而修建的烈士纪念设施;为纪念在我区有重要影响的著名烈士而修建的烈士纪念设施;安葬烈士较多或...
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附政策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