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抚对象进行2024年度确认的公告
关于优抚对象进行2024年度确认的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21年起,每年对优抚对象进行一次集中确认,时间为当年9月至12月。每年 1 月,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在一定范围内,对上年度未进行确认的优抚对象予以公告,并通知其本人或家属。公告后 60 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自下一个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
现对我区未进行2024年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予以公告。请未进行2024年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年度确认。逾期未年度确认者,将按规定停发抚恤补助金。
何泽胜,男,身份证号513525********2630,户籍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解放路580号(注:自2021年以来一直未确认,已于2022年7月停发抚恤补助金)。
刘国成,男,身份证号512328********0014,户籍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南街道南沟3组。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城东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79221880
城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79333869
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