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安置和就业创业科、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双拥办)。下设3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181.26万元,支出总计7181.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7.44万元、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新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等新项目开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待遇调标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18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7.80万元,增长24.38%,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新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等新项目开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待遇调标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81.26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18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7.44万元,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新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等新项目开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待遇调标等。其中:基本支出500.96万元,占6.98%;项目支出6680.30万元,占93.0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合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的使用和拨付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81.2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7.44万元,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新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等新项目开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待遇调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8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7.80万元,增长24.38%,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新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等新项目开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待遇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2.50万元,增长24.70%。主要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8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7.44万元,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新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等新项目开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待遇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2.50万元,增长24.70%。主要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合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的使用和拨付进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862.27万元,占95.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8.76万元,增长27.47%,主要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
(2)卫生健康支出298.81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84万元,下降12.28%,主要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为持续性开展项目,结转下年使用。
(3)住房保障支出20.18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1万元,下降41.66%,主要原因是政策执行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1万元,下降0.90%,主要原因是政策执行导致人员经费减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平时考核以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万元,增长7.28%,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新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等新项目开展。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21%,主要原因是市局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费、公务车运行燃油费、过路停车洗车费、公务车修理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接待费1.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我单位调研双拥创建和军供等工作,接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市局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7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45.93%,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创建等会议的开展。本年度培训费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36.91%,主要原因是严格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思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2万元,增长13.95%,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新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等新项目开展。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02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125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61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政处室 |
社保科 |
自评总分(分) |
99.2 | |||||||||||
部门 联系人 |
周洁 |
联系电话 |
023-79235118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7633 |
7908 |
7279 |
92.04 |
10 |
7.61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促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按时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扎实做好退役安置工作,落实退役安置人员有关生活待遇。按时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贯彻执行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促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按时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按时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促进优抚事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安置政策,按时完成工作目标。 |
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促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按时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扎实做好退役安置工作,落实退役安置人员有关生活待遇。按时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贯彻执行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促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按时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按时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促进优抚事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安置政策,按时完成工作目标。 |
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促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按时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扎实做好退役安置工作,落实退役安置人员有关生活待遇。按时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贯彻执行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促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按时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按时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促进优抚事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安置政策,按时完成工作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保障退役军人人数 |
人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 |
20 |
20 |
否 | |||||||
发放覆盖面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否 | |||||||
拨付时效 |
月 |
≤ |
12 |
12 |
0 |
100 |
20 |
20 |
否 | |||||||
社会和谐 |
%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1 |
0 |
100 |
20 |
20 |
否 | |||||||
补助政策执行度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保障对象满意度 |
% |
≥ |
95 |
95 |
95 |
100 |
10 |
10 |
否 | |||||||
说明 |
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
主管 部门 |
财政 处室 |
项目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说明 |
(备注:本部门重点专项资金涉密,故此表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