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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09220J/2021-00026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8-26
  • 发布日期 2021-08-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安置和就业创业科、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双拥办)。

(三)单位构成。

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单位: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与机关合并办公,未单独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7,365.44万元,支出总计7,365.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3.59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运行10个月,2020年全年运行;二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三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四是单位新项目社保接续工作开展。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634.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5.35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运行10个月,2020年全年运行;二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三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四是单位新项目社保接续工作开展。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4.7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30.7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6,01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0.58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运行10个月,2020年全年运行;二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三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四是单位新项目社保接续工作开展。其中:基本支出427.35万元,占7.1%;项目支出5,591.99万元,占92.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4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6.99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运行10个月,2020年全年运行;二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三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四是单位新项目社保接续工作开展;五是本单位合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的使用和拨付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65.4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3.59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运行10个月,2020年全年运行;二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三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四是单位新项目社保接续工作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34.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0.35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运行10个月,2020年全年运行;二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三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四是单位新项目社保接续工作开展。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8.49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二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三是单位新项目社保接续工作开展。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51.7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1.58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运行10个月,2020年全年运行;二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三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四是单位新项目社保接续工作开展。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0.04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二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三是单位新项目社保接续工作开展。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4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7.99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运行10个月,2020年全年运行;二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三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四是单位新项目社保接续工作开展;五是本单位合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的使用和拨付进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12.63万元,占9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2.85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运行10个月,2020年全年运行;二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三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伤残抚恤调标;四是单位新项目社保接续工作开展;五是本单位合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的使用和拨付进度。

(2)卫生健康支出208.47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21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财政年度追加和上级补助充足,收入大于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9.24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调入1名职工;二是职工调资引起的公积金基数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32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职工4月起薪;二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平时考核以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79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运行10个月,2020年全年运行;二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9.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快基金使用进度,没有结余结转基金。本年支出7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快基金使用和拨付进度。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3万元,增长249.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单位本年度采购1台公务车,价值2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99万元,增长2015.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采购1台公务车,价值2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5.00万元,主要用于慰问重点优抚对象、检查和指导双拥工作、退役军人教育和培训以及烈士纪念设施维修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采购1台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采购1台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我单位调研双拥创建和军供等工作,接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万元,下降6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两级关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以及严格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思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两级关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以及严格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思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04元,车均购置费25.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79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运行10个月,2020年全年运行;二是2020年度调入1名职工。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46.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两级关于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的要求,以及严格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思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2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两级关于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的要求,以及严格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思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058.86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6058.86万元,撰写自评报告11个;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总体较好,自评结果为“优”的项目占100%,自评结果为“良”的项目占0%,自评结果为“中”的项目占0%,自评结果为“差”的项目占0%。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工资及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时调整军休干部及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确保无错发、漏发、多发等情况发生。妥善解决困难军休干部及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问题,有效保障军休干部及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中央及市级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填表区县:






专项(项目)名称

优抚生活补助

负责人及电话

中央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地方主管部门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单位

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3225.97

2742.35

85.01%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697

1614.44

95.13%

市级资金

669

416.68

62.28%

区县资金




其他资金

859.97

711.23

82.70%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年初设定总体目标(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同时,通过发放烈士褒扬金,充分保障烈士遗属的基本生活,抚慰烈士遗属,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

及时足额发放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按时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确保无错发、漏发、多发等情况发生。妥善解决困难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问题,有效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充分保障烈士遗属的基本生活,抚慰烈士遗属,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人数

3000


符合烈士褒扬金发放条件并报备通过的烈士人数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经费足额拨付率

100%


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100%


烈士褒扬金下拨标准



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优抚对象生活情况

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

95%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重庆市优抚生活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度,收到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1697万元,市级优抚生活补助专项资金669万元,区县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上年结转资金)859.97万元,结合中央、市级和本级资金投入情况及困难群众数量,此笔专项资金分配如下:优抚生活补助2742.35万元。

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为:及时足额发放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按时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确保无错发、漏发、多发等情况发生。妥善解决困难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问题,有效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充分保障烈士遗属的基本生活,抚慰烈士遗属,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1697万元,市级优抚生活补助专项资金669万元,区县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上年结转资金)859.97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0年优抚生活专项资金支2742.35万元,其中重点专项资金支出2742.3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优抚生活支出2742.35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局管理的优抚生活补助专项资金中

央、市级、区级资金到位时,统一拨入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黔江区财政局代管的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账户统一管理,由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统一支付。将优抚生活补助纳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统一代发,直接打卡发放到对象手中。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工资及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时调整军休干部及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确保无错发、漏发、多发等情况发生。妥善解决困难军休干部及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问题,有效保障军休干部及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人数3000人。

(2)质量指标。经费足额拨付率100%,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100%。

(3)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优抚对象生活情况有效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优抚对象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优抚生活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均较好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此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优抚生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参考,拟在我局公示栏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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