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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对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人口抽样调查等统计中心工作,坚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清单做好各项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专业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1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88条,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公开统计信息17条;上年度部门决算、本年度部门预算信息2条。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明确办理流程,细化登记台账,统一答复文书模板,规范全流程全环节。2022年,区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和《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落实专人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定期对专属网页动态更新情况、网站链接等公开信息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统计信息、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工作,使栏目设置更加集中、规范。

(五)加强监督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和政务新媒体等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经常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各类错误和问题,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页面链接不通、泄露个人隐私等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对热点问题、进展情况等回应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的形式较单一,以数据发布居多,需多元化公开。

2.改进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底数,明确应公开事项,并做好政务公开任务分解,明确各科室公开内容。二是着力增强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公开的时效性,不断加强统计信息、分析和调研撰写工作,并及时更新、公开各类统计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最新统计数据;三是强化政务公开人员的责任意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做好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的合法权利,按时答复申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压紧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022年,区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