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对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2020年度主动公开《2019年黔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黔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黔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黔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黔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黔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黔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黔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等公开信息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科室确定了一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关于规范网站域名、清理新媒体平台和网站集约化迁移等工作要求,完成了对腾讯微博号进行了销号,完成模板设计和数据迁移。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责任,明确由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切实增强了相关科室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8.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积极对标对表,主动查漏补缺,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机构改革后信息发布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质量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发布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2020年度黔江区统计局切实加强统筹指导,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确保公布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质量,发布的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强化了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9号)、《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0〕59号)工作要求,黔江区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全力完成了2020年政务公开涉及工作要点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2020年度,黔江区统计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年完成了相关任务:一是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二是积极主动依法公开了本机关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2020年度黔江区统计局围绕“六稳”“六保”,多次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的分析调研,做到了精准把握实情,提高了监测分析质量和水平,为全区经济形势分析会提供重要参考,刊发各类统计分析30余篇,其中10篇获得区委、区政府高度肯定,统计咨政作用明显增强。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黔江区统计局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开展“立改废”工作,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并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解读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做到及时准确的响应上级指示要求。
(五)围绕落实《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