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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493N/2023-00027
  • 发文字号 黔江统计发〔2023〕38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06-16
  • 发布日期 2023-06-1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关于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统计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关于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统计发〔2023〕38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关于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队:

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柔性执法的作用,研究制定了《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2023613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充分发挥行政柔性执法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提高部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执法活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理原则。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客观条件,综合权衡经济与社会效益,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统筹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既不得以强调严格管理为由而忽视柔性执法作用的发挥,也不得以推行柔性执法为由而疏于或放弃监管职责。要依法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理、过错与处罚相当,切实发挥行政柔性执法应有的效用。

(二)宽严相济原则。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罚当其过。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方式,积极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防止和纠正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报复性执法问题。

(三)主动便民原则。主动聚焦行政执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行政相对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柔性执法具体措施。柔性执法程序应当简明高效,配套文书内容应当简单清晰易懂,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柔性执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实施柔性执法都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循序渐进原则。要立足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抓住主要矛盾,加强风险评估,着力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柔性执法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柔性执法理念基本确立。通过开展柔性执法工作,推动各相关科室(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

(二)执法方式方法有明显改变。在柔性执法理念的指导下,推行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管理新模式,对违法行为查处,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努力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对违法当事人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涉及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对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以及利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或社会安全突出事件实施的违法行为,不适用柔性执法;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规定,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四)柔性执法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各相关科室(单位)应当结合行业执法工作实际,根据柔性执法需求,探索建立健全对行政相对人事前辅导、行政执法风险提示、行政监管劝诫、轻微违法警示、突出问题约谈等体现监管特点的工作制度。

四、适用范围

根据《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5号)要求,确定《包容免罚清单》(附件),清单内容今后根据自然资源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最新规定,适时予以更新调整。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推进阶段。各相关科室(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柔性执法的相关要求,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方案》的学习、宣传和部署工作,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固有观念,消除思想顾虑,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阶段。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柔性执法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过程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学习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不走样、不变形、有实效。各单位要做好《包容免罚清单》认领和具体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建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局管各事业单位、统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我局柔性执法工作。

(二)及时对接反馈。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立足工作职能,将柔性执法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要总结提炼1-2个行政柔性执法典型案例,适时宣传报道,展示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推动行政柔性执法工作力度。

(三)强化监督力度。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柔性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科室(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的具体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各相关科室(单位)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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