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黔江区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统计局以高度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意义,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在2021年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统计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学习内容,增强党员干部法治理念。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法治考试和案件旁听,其他人员每年参加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层层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带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统计工作始终,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021年,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学习法治理论12次。
(二)坚持推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区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均由会议研究决定,确保领导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专门配备了精干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统计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做好文件清理及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二是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三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做到依法决策。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扎实推进全区上下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再学习、再宣传、再贯彻,做到全覆盖。二是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把统计法知识纳入党校主体班必修课内容,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和用法意识。三是利用“12.4”、“12.8”和统计年报培训等节点,开展送法入企、统计法规培训等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统计人员和社会公众统计法治理念。2021年,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宣讲统计法规2次;在区委党校开展统计法知识专题讲座2次;在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开展“黔江区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暨统计法治宣传活动”1次;以走访调研、检查核查和统计培训等对千余名统计人员进行法治宣传。
(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一是选派执法人员参加市局统计执法检查,利用统计检查核查和“双随机”抽查契机,在检查实战中提高执法人员技能。二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结果,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三是制定《区统计局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区统计局统计“双随机”抽查方案》,加大统计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力度。2021年,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16个,给予1家企业行政警告并处罚款。
(五)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要求,加强政务网站维护检查,依法发布统计数据,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分析研判经济社会热点和统计相关舆情,引导社会公众准确理解统计数据和支持统计工作。2021年,常态化更新区统计局网页动态信息45条,每季度维护网站1次,发布统计信息14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条。
二、存在问题
2021年,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统计普法效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统计法治监督力度。深入贯彻“双随机”抽查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提高统计法治监督的权威性、影响力、震慑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送制度,主动与相关文件制定机关开展沟通协调,坚决防止“违反统计法精神”的做法。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统计调查违法案件。
(二)深化统计普法宣传。积极谋划“八五”普法宣传,坚持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式普法。牢牢抓住“关键少数”,扎实开展统计法进党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三)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完善数据质量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建好统计制度方法变化清单、企业数据上报易错清单、数据波动异常企业清单三张“清单”。按照“开网即查、随报随审、查询核实”的工作要求,着重加强对数据异常变动企业、行业的监测审核,利用相关匹配指标加大对主要指标的分析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