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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1-04-12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黔江区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高度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意义,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在2020年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组织领导有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充分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争取市统计执法总队、市局法规处的指导和支持,主动加强执法部门联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市、区领导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二)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

为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2020年,我局加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力度,首先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和评价机制,提升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和能力。其次是突出抓好统计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完善我局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始终将统计法二十六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敬畏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服务意识。全年,组织我局干部共计25人参加2020年度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组织我区统计系统2名业务骨干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并通过考试;局党组中心组定期组织集体学习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学习材料,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统计意识。

加快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将宪法和法律法规纳入我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党组中心组学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结合新的实际和统计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德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党课讲解、组织座谈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使党员在政治思想上受到深层次教育,自身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推进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纵深发展

为加快推进统计行政执法一单、两库、一细则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了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和统计执法人员信息库,完善了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执法检查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我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纪检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制度,采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各块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一年来,开展数据质量查询33次,为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加大违纪违法惩处力度

认真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措施,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只执法检查不办案的现象,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和威慑作用。一是我局始终将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统计执法监督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二是按照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安排部署,组织全区四上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33家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书面下发数据质量查询书33份,被查询企业积极行动、及时整改,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统计制度

(一)坚持推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

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我局专门配备了精干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统计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做好文件清理及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二是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三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做到依法决策。

(二)严格落实统计工作制度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并对台账的填报内容、上报方式方法进行规范,明确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二是加强统计调查数据全过程质量管控,严格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统计调查流程和痕迹管理,促进责任落实,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工作水平。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加强法治建设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为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二)规范统计执法监督行为

秉承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严谨、结果可靠的宗旨,持续完善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监督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统计行政执法,统计执法实施全过程记录。健全完善统计执法调查取证、执法告知、集体讨论等管理制度。从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统计违法行为的认定,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理,到统计违法行为案件的移送,每个程序、每个步骤、每个环节、每项内容、每项要求都做到严格、规范、有序。

(三)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围绕统计业务培训,加强统计人员规范化建设,做到执法必懂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办案水平。一是建立全区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选出熟悉统计执法和统计业务的人员组建全区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以骨干库为支撑,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能力强的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对骨干库实行动态维护和管理,不断补充和吸收新的成员加入骨干库。二是我局加大了对统计调查单位和乡镇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采取参加上级统计业务部门的培训、集中培训和利用召开年报会等形式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了统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提升了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水平。三是认真组织全局参加市局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和开展的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并举办全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执法程序和操作实务、统计执法案例实战分析等内容,提高了全区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强化行政监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自觉接受依法监督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依法行政,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各科室重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纪检、巡视、审计、媒体、社会、司法等全方位监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治理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科室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统计政务公开制度,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时公开统计工作信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提升化解纠纷能力,增强依法行政效能

(一)严控依法行政行为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争议,做好统计行政复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我局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形成了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统计行政行为监督工作机制。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执法投诉事项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相关情况。

(二)严格控制行政成本

我局以依法编制、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绩效优先为原则编制部门预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坚持科学管理,积极整合统筹用好财政资金。按照有利于履行我局职责而申报预算,有利于财政部门从提供公共资源效益角度审核预算,有利于部门内部加强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继续完善预算的编制方法、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继续强化预算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的编制质量,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绩效、落实预算公开透明、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七、2021年度工作打算

(一)围绕贯彻上级精神和要求,强化统计法治意识。一是以落实《意见》《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为重点,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把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摆在首要位置。二是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围绕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对照国、市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的要求,梳理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能力。二是深入研究《统计法实施条例》,明确各项统计工作开展的法律依据,规范流程,切实将统计法治意识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三是做好政务公开、执法监督等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三)围绕普法重点,深化统计普法宣传。一是扩大统计的影响力,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有序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深入开展统计以案释法活动,积极帮助解决统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普法教育和业务指导,防止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营造和谐的统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