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黔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757个,从业人员1906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6.0%和39.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28.5%,零售业占71.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8.2%,零售业占61.8%(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4%,外商投资企业占0.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3%(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9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1.4%。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14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7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0%和45.9%。负债合计16.7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8.78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99个,从业人员296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73.8%和8.3%(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7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50.9%。负债合计2.7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0亿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03个,比2013年末增长49.8%,从业人员3042人,比2013年末下降5.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0.1%,餐饮业占79.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8.1%,餐饮业占61.9%(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26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9.4%。其中,住宿业企业5.00亿元,餐饮业企业2.2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7.4%和37.5%。负债合计3.92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5.00亿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58个,从业人员265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93.3%和930.6%(详见表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0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01.8%。负债合计5.5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29亿元(详见表4-11)。
五、金融业
2018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33个(详见表4-12)。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01个,比2013年末增长271.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9个,比2013年末下降6.5%,物业管理企业74个,比2013年末增长221.7%,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74个,比2013年末增长1060.0%。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5352人,比2013年末增长50.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10人,比2013年末下降39.6%,物业管理企业2077人,比2013年末增长53.4%,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761人,比2013年末增长1530.6%(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4.5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0.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8.33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25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11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7.7%,525.0%和3787.5%。负债合计121.5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44亿元(详见表4-14)。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134个,从业人员2104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48.6%和43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0.7%,商务服务业占89.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9%,商务服务业占89.1%(详见表4-1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5.2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2.7%。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1.87亿元。负债合计209.3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10亿元。(详见表4-1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