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统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 区统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493N/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1-26
  • 发布日期 2024-01-26
  • 文件标题 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申报表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统计局
  • 有效性

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申报表



普及的法律

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重点普及

对象

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经济普查对象

年度普法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加强扫黑除恶、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禁毒、反邪防邪、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国家安全、防范非法集资、反诈骗等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区统计局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营造全社会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

具体内容

一、认真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将根据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以局党组会议为载体,组织开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及扫黑除恶、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禁毒、反邪防邪、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国家安全、防范非法集资、反诈骗等领域内容的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并做好学法记录。(完成时限:全年)

二、做好基层统计人员普法培训。按照国家、市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工作培训班,对全区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制知识的培训,确保统计人员按时参训学习。(完成时限:3-12月)

三、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将统计法纳入我区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增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完成时限:全年)

四、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区统计局紧紧围绕依法统计这个主题,以三月法治教育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禁毒、反邪防邪、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国家安全、防范非法集资、反诈骗等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做好以广场宣传、悬挂横幅等为载体的传统普法宣教模式基础上,充分利用报刊、微信、短信、LED等传媒,不断拓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全面提高法治意识。(完成时限:3-12月)

五、持续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能力强的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机制,规范统计执法监督行为,推进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大违纪违法惩处力度(完成时限:全年)

创新工作

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抓手,通过普查员向市民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相关法律。

申报单位

意见

(盖章)

区普法办

审核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