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申报表
普及的法律法规 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
重点普及 对象 |
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经济普查对象 |
年度普法 目标 |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加强扫黑除恶、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禁毒、反邪防邪、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国家安全、防范非法集资、反诈骗等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区统计局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营造全社会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 |
具体内容 |
一、认真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将根据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以局党组会议为载体,组织开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及扫黑除恶、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禁毒、反邪防邪、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国家安全、防范非法集资、反诈骗等领域内容的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并做好学法记录。(完成时限:全年) 二、做好基层统计人员普法培训。按照国家、市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工作培训班,对全区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制知识的培训,确保统计人员按时参训学习。(完成时限:3月-12月) 三、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将统计法纳入我区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增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完成时限:全年) 四、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区统计局紧紧围绕依法统计这个主题,以三月法治教育宣传月、 “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禁毒、反邪防邪、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国家安全、防范非法集资、反诈骗等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做好以广场宣传、悬挂横幅等为载体的传统普法宣教模式基础上,充分利用报刊、微信、短信、LED等传媒,不断拓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全面提高法治意识。(完成时限:3月-12月) 五、持续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能力强的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机制,规范统计执法监督行为,推进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大违纪违法惩处力度(完成时限:全年) |
创新工作 |
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抓手,通过普查员向市民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相关法律。 |
申报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区普法办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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