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关于下达黔江区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项目及资金安排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近期我委组织开展了黔江区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相关部门联合审查、集体研究、公示公开等程序,现将黔江区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项目及资金安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项目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强化指导督促,确保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区商务委将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实地抽查。
二、加快项目实施
(一)明确项目建设期限。本批次项目的建设期限原则上应在2023年10月31日前建成验收。请各乡镇街道和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建设期限,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严格把握建设内容。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项目的乡镇街道和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既定支持方向、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要求着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建成验收。
(三)加强过程督导监管。项目执行过程中,相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实施项目的定期督导,对项目执行中存在偏差的,要及时予以指导纠正并向区商务委汇报。实施主体应于每月5日前向我委报送《黔江区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进度表》(附件2)。
三、及时开展项目验收
(一)自评报告撰写。各项目实施主体完成建设后,要按照项目自评报告模板(附件3)规范整理项目资料,装订成册报送我委。
(二)实地验收。区商务委将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项目验收组,及时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拨付一个。验收时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内容,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成效,查验项目建设投资财务凭证,并出具有验收组成员签字确认的书面意见。
四、严格规范资金管理
(一)严格资金使用。实施主体需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和《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1〕15号)以及《重庆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2〕18号)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项资金符合项目支持方向严禁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发生。
(二)加快预算执行。对项目建设进度快、实施好的实施主体,在承诺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前提下,按不高于50%的比例预拨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期间可按实施进度拨付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清算并尽快拨付剩余资金。
(三)严肃工作要求。对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违反项目资金使用原则、擅自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项目反复督促后仍不能按期完成建设的,将责令项目实施主体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政策支持,并按相关规定收回资金;对项目管理实施差、达不到实施绩效的企业和乡镇街道,在今后工作中将削减项目和资金支持比例。
政策咨询:龚李,杨敏,79230258。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共7天)
附件:1.黔江区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实施项目清单
2.黔江区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表
3.黔江区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验收(自评)报告模板(供实施主体参考)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