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鲁渝协作黔江区消费协作项目拓展东部市场补助奖励申报指南
一、资金来源及经费概算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同意补充完善2022年鲁渝协作黔江区消费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要求,本项目资金来源为2022年鲁渝协作黔江区消费协作项目资金,经费预算为保障兑现《2022年鲁渝协作黔江区消费协作项目实施方案》其余支持建设内容后的结余资金。
二、奖补对象
注册在黔江区,将我区特色产品直接销往重庆市以东省市的企业。
三、奖补标准
按照企业直接将我区特色产品销往重庆市以东省市的销售额分等次进行补助,原则上补助金额不得高于直接销往东部地区销售额的30%。
销售额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区间的补助3万元,销售额在20万元(含)至100万元区间的补助6万元,销售额在100万元(含)至1000万元区间的补助15万元,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补助20万元。
四、申报资料要求
企业申报该项补助资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是电商销售企业。需提供企业请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电商销售平台后台销售数据,发票或物流发货统计表(提供发票的需有银行回款凭据),出入库或进销货台账,真实性承诺书。
二是线下销售企业。需提供企业请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销售发票、银行回款凭据、出入库或进销货台账,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报时限
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