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韵黔江”系列农特产品品牌包装暨视频营销推广活动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山韵黔江”系列农特产品品牌包装暨视频营销推广活动
二、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消费帮扶助农增收工作,运用直播电商、短视频营销等新型销售模式,培育一批网红农产品品牌,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特开展本次活动。本次活动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拍摄1个时长5分钟以上的黔江区“山韵黔江”农特产品宣传片;
2、拍摄不少于10家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种养殖基地或加工车间2分钟以上溯源视频;
3、制作不少于20款产品宣传短视频和图文推广页面,视频时长不少于30秒;
4、开展不少于一场“山韵黔江”农特产品宣传片发布推广活动。
(二)相关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活动承办服务合同之日起20日内。
2.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费、服务费、组织协调费、设备租赁费、会场搭建费、宣传费、人工费、车辆出行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审方式
最低价评审法。对已报名且递交比选文件的申请人,首先核验其资质条件,满足资质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报价评审。报价评审阶段,以评审价格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为本次比选中标人。本次比选结果将在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各比选申请人可自行查看比选结果。
六、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6日—11月28日。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三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报价函、服务方案及明细;
(三)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四)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六)标书要求的响应性内容等其他相关材料。
八、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
(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306号商务委205室。
九、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区商务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79238591,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306号商务委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