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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55405967XJ/2024-00023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5-07
  • 发布日期 2024-05-07
  • 文件标题 关于征求《2024年“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商务委
  • 有效性

关于征求《2024年“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黔江区鲁渝协作消费帮扶工作走深走实,我委起草了《2024年“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5月14日前反馈我委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联系电话:023-79238591。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2024年“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项目名称

“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

二、实施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4年“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开展线上线下消费帮扶和产销对接活动,拓展黔江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

四、经费概算及资金来源

2024年“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概算总投资4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山东协作重庆省级财政援助资金。

五、项目组织与实施

2024年“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由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组织实施,财务审计科负责资金监管,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六、项目实施内容

该项目资金用于开展线上线下消费帮扶和产销对接活动,支持有关黔江区农副产品及衍生菜品的宣传推介、品牌推广、展示销售、产销对接等活动开展。

七、项目实施方式

对符合项目实施内容的活动给予全额经费保障。由区商务委组织开展的活动由业务科室按程序报销;对其他政府部门或乡镇街道为主体开展的活动,由相关单位制定活动方案报区商务委同意后实施,活动执行完毕后按财政要求进行资金调剂。

八、工作要求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援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单独用于就餐、娱乐、旅游等各类接待支出。

九、实施时限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