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区商贸流通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行政执法监管。负责行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经营案件和投诉管理工作;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成品油市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洗染业及酒类流通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40.19万元,支出总计140.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1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1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1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1人。其中:基本支出140.19万元,占100.00%。
4.结转结余情况。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1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1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1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1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4万元,增长11.04%。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1人及人员工资调标等。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1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4万元,增长11.04%。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1人及人员工资调标等。
3.结转结余情况。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06万元,占77.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6万元,增长15.9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1人及人员工资调标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54万元,占12.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5.50%,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7.12万元,占5.0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住房保障支出6.47万元,占4.6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等。公用经费1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19.7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1人,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是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用经费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在2023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参加培训的人数及费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922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