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区商贸流通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行政执法监管。负责行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经营案件和投诉管理工作;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成品油市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洗染业及酒类流通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是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34.98万元,支出总计134.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缴中人职业年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3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缴中人职业年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9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34.9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4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缴中人职业年金。其中:基本支出134.98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9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缴中人职业年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缴中人职业年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等。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缴中人职业年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等。
3.结转结余情况。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02万元,占7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8万元,占1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且调进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比调出人员低。
(3)卫生健康支出6.89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且调进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比调出人员低。
(4)住房保障支出6.18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且调进人员的工资低于调出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等。公用经费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是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用经费是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在2022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傅春丽,023-7922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