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1—2025)的通知
黔江环委办发〔2022〕18号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领导同意,现将《重庆市黔江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黔江区工业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1—2025)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亲自部署生活垃圾分类、禁止洋垃圾入境等工作。加强工业固体废物1污染环境防治,持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2020年9月1日第二次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三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启动了《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并下达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三五”以来,黔江区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黔江大地上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走深走实高质量发展之路,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工业强区、旅游大区、城市靓区”建设,探索开展“无废城市2”建设,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生态环境保护逐步迈入精细管理时代,生态环境质量实现量变到质变的跨越。但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全区工业企业不断增多,工业固体废物产量也逐年上升,工业固体废物带来的环境污染、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仍需重视。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指导黔江区在“十四五”期间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和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特编制《黔江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
一、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回顾
(一)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
“十三五”期间,黔江推进了“工业强区”建设,工业企业数量持续增长。从全区环境统计数据来看,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具有量少、点多面广、集中度较高的特点,同时综合利用处置情况较好。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
(1)产生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在全市占比小:
2016—2020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呈现逐年波动的趋势,在2017年出现高峰,为109024.1吨。2020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75721.60吨,仅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2272.1万吨的0.33%,可见,黔江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在全市的占比较小。
图1 2016—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趋势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别分布较集中:
2020年全区共产生6大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其他废物,其中,冶炼废渣产生量最多,产废量为556378.7吨,占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比重的73.5%,炉渣产生量最少,产废量仅为10吨。
图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别产生量分布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行业涉及广泛且多集中在制造业:
图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行业产生量分布情况
2020年全区共有18个大类行业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铁合金冶炼制造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多,为53500吨,约占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70.65%,其次是硅冶炼制造、铝压延加工行业,这3个行业约占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73.5%,可见,黔江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行业集中度较高。
产废大户产生量全区占比达到了九成以上:
2020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产废企业共33家,产废大户主要有重庆三磊玻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武陵硅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白蜡园矿业有限公司、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4家企业,共占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92.15%。
图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产生量分布情况
(2)利用处置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综合利用为主:
2016—2020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量呈现波动的趋势,2017年出现高峰,为104983.9吨,综合利用率为96.29%。2020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约为66266.51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7.5%,综合利用率较2018年降低8%,主要综合利用种类包括冶炼废渣、玻璃纤维废丝等,主要综合利用企业为重庆武陵硅业有限公司、重庆三磊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等。
图5 2016—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变化趋势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各类别利用处置率均达100%:
2020年,全区各类固体废物均达到100%的利用处置率,综合利用率达到87.5%,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较好。全区仅其他固体废物存在年末贮存。
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别利用处置情况统计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别 |
产生量 (吨/年) |
综合利用量(吨/年) |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吨/年) |
处置量 (吨/年) |
其中:外置往年贮存量(吨/年) |
年末贮存量(吨/年) |
冶炼废渣 |
55637.7 |
55637.7 |
/ |
/ |
/ |
/ |
炉渣 |
10 |
10 |
/ |
|
|
|
工业污泥 |
275.44 |
128.84 |
/ |
146.6 |
/ |
/ |
尾矿 |
5517.2 |
5517.2 |
/ |
/ |
/ |
/ |
其他废物 |
14173.26 |
4972.77 |
/ |
9213.29 |
60.5 |
47.7 |
脱硫石膏 |
108 |
0 |
/ |
108 |
/ |
/ |
总计 |
75721.6 |
66266.51 |
0 |
9467.89 |
60.5 |
47.7 |
(3)现有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黔江区内现有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于2020年6月正式投运,位于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青杠片区,处理规模300吨/天,10.9万吨/年。
表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经营规模 (万吨/年) |
重庆黔江三峰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黔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 |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青杠片区 |
占地面积166亩,总库容126万立方米,建设有进场道路、填埋库区、调节池、地磅房及其他,服务年限10.3年 |
10.9 |
2.危险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
(1)产生情况。
危险废物产生量在全市占比较小:
2016—2020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大致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16—2017年,危险废物产生量较低,主要是受到申报产废企业不全所致。2020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594.8吨,仅占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83.5万吨的0.07%,可见,黔江区工业危险废物在全市的占比较小。
图6 2016—2020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变化趋势图
危险废物类别分布集较集中:
2020年,黔江区共产生7大类危险废物,其中,HW08废矿物油或含矿物废物产生量最多,约为246.39吨,占全区工业危险废物比重的41.4%,其次为HW49其他废物,约为127.91吨,占全区工业危险废物比重的21.5%,以上两类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占了产废总量的六成;HW12燃料、涂料废物产生量最少,仅为0.015吨。
产废企业较多且行业较广:
黔江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共计31家,主要有重庆京宏源铝业有限公司、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神斧锦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弘扬建材集团弘龙水泥有限公司、重庆左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重庆三磊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行业类别主要为铝压延加工、中成药生产、水泥制造、玻璃纤维制品等,行业分布较为广泛。
图7 危险废物类别产生量分布情况
(2)利用处置情况。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较低,贮存量较大:
2016—2020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变化趋势与危险废物产生量趋势一致。2020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为312.34吨,其中,利用处置量168.37吨,送持证单位量161.19吨,利用处置率达52.5%;本年末贮存量282.46吨,本年末累计储存量为478.73吨。
近五成企业工业危险废物未得到完全利用处置:
全区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的仅有50%的企业。其他50%企业未完全利用处置的企业以贮存为主,处置利用率仅为52.5%,达到要求的处置利用企业主要为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神斧锦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宏杰门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弘扬建材集团弘龙水泥有限公司、重庆市黔龙卷烟材料有限公司。
(3)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区内共有2家工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重庆宏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玖瑞环保有限公司。其中,处置单位1家,处置能力分别为1095吨/年,收集单位1家,收集能力5810吨/年。
表3 工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
单位名称 |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
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 |
经营规模 (吨/年) |
重庆宏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收集、贮存、处置 |
HW01医疗废物(841-001-01和841-002-01: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 |
1095 |
重庆玖瑞环保有限公司 |
收集、贮存 |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仅限900-214-08: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
2000 |
HW02医药废物150吨/年(271-001-02、271-004-02、271-005-02、272-001-02、272-003-02、272-005-02);HW03废药物、药品60吨/年(900-002-03);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200吨/年(900-401-06、900-402-06、900-404-06、900-405-06、900-407-06、900-409-06);HW08废矿物油400吨/年(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09-08、900-210-08、900-249-08);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350吨/年(900-005-09、900-006-09、900-007-09);HW12染料、涂料废物300吨/年(264-010-12、264-011-12、264-012-12、264-013-12、900-250-12、900-251-12、900-252-12、900-253-12、900-254-12、900-255-12、900-256-12、900-299-1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100吨/年(900-014-13、900-015-13、900-016-13);HW16感光材料废物100吨/年(231-001-16、231-002-16、398-001-16、900-019-16);HW17金属表面处理废物300吨/年(336-063-17、336-064-17);HW21含铬废物50吨/年(336-100-21);HW31含铅废物50吨/年(900-052-31);HW34废酸150吨/年(398-005-34、398-006-34、398-007-34、900-300-34、900-349-34);HW35废碱150吨/年(900-352-35、900-356-35、900-399-35);HW36石棉废物50吨/年(367-001-36、373-002-36、900-030-36、900-031-36、900-032-36);HW49其他废物1400吨/年(900-041-49、900-046-49、900-047-49、900-999-49) |
3810 |
(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1.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初见成效。
“十三五”期间,黔江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纳入黔江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及长江经济带发展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先后印发了《黔江区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黔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部门监管和企业管理提供了依据,基本建立了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初见成效。
2.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水平有所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较高,截至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达到66266.51吨,利用率达到87.5%,主要综合利用种类包括冶炼废渣、玻璃纤维废丝等,主要综合利用企业为重庆武陵硅业有限公司、重庆三磊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等。
“十三五”期间,区内建成了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处理能力为300吨/天,成为渝东南首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填补了渝东南地区无规范工业填埋场所的空白,降低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运输处置成本,且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落实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职责,强化部门工作协同联动,共同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的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抓好案件移送。成立黔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和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工作。2018年制定《黔江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每年推进至少2件赔偿案件。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仍有减量空间。
源头减量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管理中处于前端结构,属于事前控制原则,是有效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关键步骤。“十三五”以来,全区大力实施“工业强区、旅游大区、城市靓区”建设,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循环低碳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也逐见成效。但全区企业多为小、微型,规上工业企业总计仅44家,且企业以中低端产业为主,产业总体规模偏小、能级不高。企业自动化、智能化程度低,科技研发投入强度与全市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产业绿色示范性和创新性不足,部分产业存在资源消耗排放过高、清洁生产水平偏低的问题,同时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企业数量逐渐增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仍逐年攀升,源头减量是未来工作的重点。
2.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水平有待提高。
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废物产生量较大、种类较多,而全区仅建设有1座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且该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量不大,目前的运营情况欠佳,不足以支撑区内甚至渝东南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需求。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率较低,高达五成企业存在长期贮存情况,全区仅建设有1座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存在处理能力较小、服务范围较窄等问题。目前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由有资质单位收集转运至其他区县或重庆市外,这将加大危险废物的运输及处置成本,且加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仍需完善。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是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但目前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统计、再生资源统计制度有待健全,回收底数不清,管理台账不完善。目前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体系尚未完全成熟,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企业的监管力度亟待加强,且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业自主填报积极性不高,导致工业固体废物错报、漏报等现象仍有存在。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利用、处置和污染查处涉及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多个部门,当前部门信息尚未实现充分共享联动,数据信息共享程度不高,联合监管体系还有待加强。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分析
(一)机遇。
1.国家、重庆市高度重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力度不断加码,党的十九大更是将加强固体废物处置监管与气、水、土污染防治摆到了相同的层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步。2020年9月1日第二次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目标责任制、信用记录、联防联控、全过程监控、信息化追溯等制度,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重庆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制定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强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环规〔2021〕3号)等一系列文件,着力开展重庆市固体废物调查评估与管理对策研究,不断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为进一步做好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黔江区高质量发展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注入新动力。
2021年,重庆市提出,加快推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提高战略站位,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更好地支撑引领新时代重庆高质量发展。黔江要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建设渝东南科技创新中心,使创新成为黔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加快推动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力推进“工业强区”建设,助推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黔江区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制造业,黔江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将引领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和高质高效利用模式。
3.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契机。
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抓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黔江区作为渝东南地区重要区县,“十四五”期间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总要求为指引,继续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以工业源为抓手,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措施的落地,助推工业提质增效、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
4.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的新机遇。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将增强成渝地区协同创新能力,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拓展重庆产业发展空间,为全市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建链、补链、强链”创造条件。黔江作为渝东南唯一进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区县,位于成渝轴线关键节点,是重庆对外开放的重要枢纽,有利于拓宽产业发展空间、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及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推动黔江区新技术、新产业发展,重塑产业竞争新优势。黔江区在推动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同时,将固体废物防治作为重要任务,这将为固体废物防治提供新机遇。
(二)挑战。
1.传统产业居多制约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发展。
黔江区传统产业比重大,如食品加工、纺织等,产业尚处于价值链中低端,规上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关联性低,导致固体废物不能得到综合利用,且传统产业的落后工艺致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高,制约黔江区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发展。目前黔江区内企业创新动力不强,科技型企业数量很少,创新创业载体不足,创新创业人才匮乏,科技成果产业化进展缓慢,全社会创新创业氛围不浓,可见,黔江区推进高质量发展转型较为困难,致使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发展道路艰难。
2.有限的收运处理设施不能满足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需求。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是及时安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有效管控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的重要举措。根据2016—2020年黔江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增长情况,结合黔江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源头减量等因素,预测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222045.33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744.2吨。但2020年,全区目前仅有1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转站和1家有处置能力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且转运规模与核准经营规模都较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为10.9万吨/年,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能力共1095吨/年,若根据2025年预测结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能力缺口约为113045.38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口约为649.2吨,现有的收运处理设施还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业固体废物,亟需新建或扩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以切实保障工业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安全处置。
3.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定力和坚强决心,也充分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同时也意味着污染防治攻坚战触及的矛盾和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也更高。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可缺少的一环,必须顶住压力、突破困境,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科学发展三条主线,突出源头减量、安全处置、风险防范三个环节,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全过程控制管理,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处置、利用水平。
三、总体思路与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走生态优先型、文旅融合型、区域协同型、城乡互动型高质量发展路子,加快建设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和武陵山区综合交通枢纽,推动文旅美城、集散兴城、工业强城、开放活城“四城”建设迈上更高台阶,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最终实现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为黔江区逐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夯实基础,为把我区建成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推动标本兼治。坚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方式,从源头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无废城市”建设助推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坚持因地制宜,推动综合施治。立足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相关产业发展现状与未来,找准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清晰定位目标,突出重点任务,完善建设措施,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坚持统筹协调,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理清各部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职责,加强协同联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总结经验推广工业固体废物领域亮点工程、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全链条现代化管理水平。
坚持共建共创,倡导全民参与。强化“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共建共享良好氛围,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标准规范。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2)《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
(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
(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5)《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
3.相关文件和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部令第15号);
(4)《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
(5)《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
(7)《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60号);
(8)《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函》(环办固体函〔2019〕467号);
(9)《重庆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2019—2035年)》;
(10)《重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2018—2022年)》;
(11)《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2020〕106号);
(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渝府发〔2021〕6号);
(1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黔江府发〔2021〕29号);
(1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黔江府发〔2021〕51号);
(15)《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黔江府发〔2022〕4号);
(16)《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1〕54号);
(17)《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2〕42号)。
(四)规划范围与年限。
本规划范围为黔江区全域,辖区面积2402平方公里,规划对象为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在内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年限为2021到2025年。
(五)总体目标与指标。
1.规划目标。
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有所下降,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能够稳定运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明显提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业化和规模化运营水平明显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源头减量、过程严管、执法有力、后果严惩、风险可控”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在工业领域取得初步成效,黔江区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规划指标。
表4 黔江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指标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属性 |
现状值3 |
目标值4 |
1 |
万元GDP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5 |
吨/万元 |
预期性 |
0.27吨/万元 |
0.24吨/万元 |
2 |
实现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6 |
/ |
约束性 |
无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
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推进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 |
3 |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约束性 |
52.5 |
80 |
4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约束性 |
87.5 |
96 |
5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 |
约束性 |
建成1个绿色工厂 |
巩固建设成果,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6 |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 |
约束性 |
100 |
100 |
7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约束性 |
52.5% |
100% |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源头减量。
1.强化产业环境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准入规定,落实黔江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健全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综合考虑全区招商引资计划,鼓励引进技术先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高的企业,淘汰落后技术和固体废物利用率不满足要求的企业,严控新建、扩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
2.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推动水泥制造、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行业企业绿色发展,加强企业规范管理,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实施强制性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减少铬铁矿渣、硅渣、锰矿渣等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量,推进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发挥重庆黔江三峰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和技术装备研发与人才培养优势,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为依托,培育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2021年底前,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技改项目,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运行维护与监管。
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强化绿色制造体系管理,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绿色设计,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和处理等各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巩固重庆黔龙卷烟材料有限公司绿色工厂建设成果,新建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每年至少推荐申报1件绿色设计产品或1个绿色工厂。研究出台激励措施,利用政府绿色采购、绿色金融、财政补贴等政策手段,推广绿色设计产品、技术和服务,支持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
3.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压实生产矿山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新建矿山应当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在投产前建成绿色矿山,已建矿山应当加快升级改造,大中型矿山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建成绿色矿山,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
落实《重庆市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制定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年度计划,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为重点,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水平。到2022年,完成2座绿色矿山建设,完成2座绿色矿山的整改。到2025年,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创建成效。
(二)实施循环发展,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1.实施绿色循环化改造。
推广和应用节约资源能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关键性技术攻关力度,实施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可再生能源利用以及以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引进先进技术对企业进行升级改造,新上项目、新建企业、新增产能要与原有企业有机结合,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区域循环式升级。出台支持园区绿色化改造和建设的相关政策体系,从土地、政策、资金等各方面制定支持绿色化改造的细则。以园区的主导行业和主要工业固体废物为基础,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以正阳工业园区为主体,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推动编制园区绿色循环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实施循环化改造平台建设项目。
2.探索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多元利用、集约发展,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根据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及处置现状,结合工业固体废物特点,科学制定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方向,编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工作方案。实行统一的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引导企业提高综合利用产品质量和工艺技术,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鼓励企业采取先进工艺对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产废企业积极性,以弘扬建材弘龙水泥等企业示范带动其他企业开展综合利用产品研发,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模。
3.推行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
根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重庆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高技术化发展。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市场秩序,严格第三方评价机构评审程序,督促第三方评价机构制定并公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收费标准。建立第三方评价机构推荐名单动态调整机制,第三方评价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开展综合利用评价活动,出具真实准确的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报告负责,接受监督。
(三)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无害化处置水平。
1.推进处置设施建设。
强化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运行维护和监管,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的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黔江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项目的实施,建设一条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生产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和扩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探索开展对外经营服务模式,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就地、就近处置。鼓励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企业扩建或技术改造,着力提高HW12染料、涂料废物、HW29含汞废物等存在能力缺口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鼓励和支持基础条件好的水泥制造企业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设施及运营经验等,建设一批标准高、有一定规模的处置设施。定期发布投资引导性公告,全面及时公开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许可种类、规模等,产废单位自主选择利用处置单位,建立竞争市场,消除价格垄断,通过竞争降低处置成本。
2.加大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监管。
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保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有关要求开展经营许可证审查把关。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范围经营,不得超量、超类别、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库存量不得超过其核准经营数量的30%,危险废物(包括收集及次生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禁止无正当理由超期贮存。加强对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经营单位定期将经营情况报告、收集处置台账等资料报区生态环境局。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应当在终止前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治污染环境。
(四)推进收集转运规范化,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体系。
1.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系统。
摸清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掌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现状,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探索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运试点,明确收运实施单位,完善收运机制,制订管理制度。针对点多产量少、转运不及时、处置成本高等收运处置难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建设,规范转运、贮存、处置、台账等各环节,以收集单位为申报主体实现“闭环”管理,着力解决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鼓励收集单位采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提高管理效能。坚持工业危险废物就近处置、跨区协同、联防联控,严控长距离运输。加强区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的统筹调剂,对跨区县转移的危险废物,严禁人为设置行政壁垒,保障跨区域合法转移和公平竞争。
2.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管理。
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治理,逐步减少历史遗留贮存处置总量,解决工业固体废物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点规范化管理,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在1000吨以上的企业和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的规范化监督管理,督促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在黔江国家森林公园、小南海国家地质公园、小南海市级自然保护区、仰头山市级森林公园、武陵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区域,阿蓬江镇、白石镇、白土乡、城南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鹅池镇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的设施和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阿蓬江、黔江河、段溪河等水体倾倒、堆放、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分类,实行安全分类存放,禁止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安全管理工业危险废物。
3.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监管。
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运输安全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加大对道路特别是收费站点的巡查力度,严控非法转运。产废单位应通过核实被委托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方式,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并要求受托方做好运输车辆防扬散、防渗漏等措施,严防产生二次污染。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行业监管,推行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监控,推动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和电子运单无缝对接,实时共享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基础信息与运输轨迹信息。进一步落实工业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制度,强化转运管理及跨省市转移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转移。
(五)推动信息化发展,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1.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
贯彻落实《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033—2019)标准要求,依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按照实际情况填报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定期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传年度执行报告,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全公开。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等各项管理制度,扩大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电子化实施覆盖面,使用信息化手段遏制非法运输、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推进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规模以上、年产废量100吨及以上工业企业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电子月台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信息化环境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精细化电子联单,逐步推进危险废物精细化信息化的应用。
2.提升工业固体废物风险防范能力。
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将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纳入常态化监管执法中,以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规范化管理等为基本依据,综合企业生产情况等因素,客观判断企业工业鼓励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情况,有效遏制企业非法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把群众举报线索作为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专班专案盯办核查,采取明察暗访、持续跟踪等措施,核清事实,查实疑点,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工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环境安全问责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和意识,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专业队伍,建设处理危险废物应急事件时的应急贮存设施,力争配置能够快速现场检测分析危险废物性质的监测仪器与装备,定期开展企业内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应急事件应对能力。推动存量清零动态化,充分利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掌握工业固体废物存量贮存信息,压实清零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动态清零”各环节工作,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清零处置工作。
3.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协作机制。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经济信息、卫生健康、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持续开展打击工业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工业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运输、利用和处置等违法行为。建设高效的工业固体废物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落实“一区两群”协作发展要求,完善与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相关区县工业固体废物跨区域协作制度,建立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合作机制,完善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深化跨区域固体废物联合执法工作。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合作协议》,强化“无废城市”建设交流,支持相关企业交流与合作。强化“无废城市”建设协作联动,推动黔江—恩施区域协作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武陵山片区4省市71县市区优势互补、协调共促、差异发展。
4.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废物管理制度。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总体设计,修订《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部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职责。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用地保障。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按照市级部署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依法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按照市级部署推动实现重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
五、工程项目
根据黔江区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等情况,为更好地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黔江区需落实五大类合计26项建设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本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议批准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细化深化落实规划重点任务,明确措施、责任、期限,提高规划执行力。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管和评估,到期组织开展规划中期、终期评估,评估结果向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黔江区人民政府报告,加强评估成果应用。
(二)政策保障。
以国家、重庆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导向,研究制定和深化落实有关配套政策。根据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统筹推进主要任务、分类实施重点项目。鼓励企业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技研发投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应用研究,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引导科研单位、重点企业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攻关,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
(三)资金保障。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原则,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技术、设备研发与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投入。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污染者付费原则,为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处置提供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补助或专项资金支持,区财政要统筹资金安排,支持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提升环境管理能力。
(四)宣传保障。
依法公开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做好规划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解读工作。健全政府、企业、群众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作用,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和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加大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引导形成“邻利效应”。挖掘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亮点成绩、典型案例、重要成效、创新工作方式等,向公众宣传。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及规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目标年限 |
一、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
1 |
强化环境准入机制的建设工作项目 |
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准入规定,落实区“三线一单”,健全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鼓励引进技术先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的企业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2 |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程 |
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3 |
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完成市级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推进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
4 |
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绿色设计,推进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申报和建设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
5 |
研究出台激励措施,利用政府绿色采购、绿色金融、财政补贴等政策手段,推广绿色设计产品、技术和服务,支持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 |
区发展改革委 |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
6 |
绿色矿山建设工程 |
全面实施绿色开采,新建矿山应当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在投产前建成绿色矿山,已建矿山应当加快升级改造,大中型矿山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建成绿色矿山,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管理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街道 |
2025年 |
7 |
有序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恢复治理任务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5年 | |
8 |
制定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年度计划,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为重点,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鑫石矿业、天弘矿业2座绿色矿山建设,完成富贤矿业正伟采石场、粒史石材中波采石场的绿色矿山整改工作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5年 | |
二、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循环化利用 | |||||
9 |
园区循环化利用改造平台建设项目 |
建设正阳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统计信息化和监测体系;建设再生资源支撑平台 |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10 |
综合利用产品研发工程 |
弘扬建材弘龙水泥等企业综合利用产品研发示范带动其他企业开展综合利用产品研发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11 |
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建设 |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三、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 | |||||
12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工程 |
完成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技术改造,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运维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13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监管工程 |
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核把关,加强对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14 |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
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纳入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四、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体系的建设 | |||||
15 |
堆存场所摸底调查项目 |
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减少历史遗留贮存处置总量 |
区生态环境局 |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2025年 |
16 |
收运存储设施建设工程 |
推进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全区收运、存储设施试点建设 |
区生态环境局 |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五、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 |||||
17 |
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工程 |
全面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报 |
区生态环境局 |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18 |
推进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规模以上、年产废量100吨及以上工业企业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电子月台账 |
区生态环境局 |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
19 |
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信息化环境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精细化电子联单运行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
20 |
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
将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纳入常态化监管执法中,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贮存、填埋工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 |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21 |
推行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监控,推动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和电子运单无缝对接,实时共享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基础信息与运输轨迹信息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交通局 |
2025年 | |
22 |
定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抽查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
23 |
管理协作机制建设 |
持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经济信息、卫生健康、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机制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区级部门、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24 |
建立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合作机制,完善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与彭水县、秀山县等县建立完善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区级部门、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
25 |
强化“无废城市”建设协作联动,推动黔江—恩施区域协作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武陵山片区4省市71县市区优势互补、协调共促、差异发展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区级部门、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
26 |
管理制度建设 |
修订《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部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职责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区级部门、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