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环境管理>督察整改
您当前的位置: 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环境管理>督察整改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1-19
  • 发布日期 2024-01-1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重庆市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信息公示(连铭煤矿)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重庆市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信息公示(连铭煤矿)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重庆市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信息公示


根据市生态环保督察办向我区移交了《2022年重庆市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清单,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已完成“已关闭的连铭煤矿部分生产设施设备未拆除,未实施生态修复”整改并已销号办结,现将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79245501,电子邮箱:491198886@qq.com,传真:79222925,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居委为民路17号,邮编:409000。


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已关闭的连铭煤矿部分生产设施设备未拆除,未实施生态修复。

整改责任单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整改目标

按照矿山生态修复“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的原则和矿山构建筑物处置方式的指导意见,拆除原矿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原保留建构筑物,并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当前利用的构建筑物按用途进行分类管理,由属地镇街加强房屋安全监管。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1.完成现场构建筑物情况的摸排。2.拆除原矿区划拨地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构建筑物。3.完成拆除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整改成效:对现场有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并完成平整覆土等修复工作。

整改时间

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白兴袤,79245501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