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13项意见和建议专项整改子方案具体事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黔江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黔江委办发〔2020〕16号)的第13项意见和建议专项整改子方案具体事项 “推进渣场整治”已完成整改,现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销号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79245501,电子邮箱:491198886@qq.com,传真:79222925,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居委为民路17号,邮编:409000。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推进渣场整治。 |
整改责任单位 |
黔江区 |
整改目标 |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含尾矿库)审批监管,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严禁在阿蓬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项目环境管控,预防和控制新污染。 2.积极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在政府投融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逐步降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新增堆存量。 3.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管理。 4.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含尾矿库)排查整治,遏制工业固体废物违法倾倒、堆放等行为。 整改成效: 1.经排查,截至目前,黔江区无尾矿库。 2.目前,黔江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小,基本实现综合利用。 3.不定期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检查。 4.经排查,截至目前,黔江区无固体废物渣场(含尾矿库),未发现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堆放等行为。 |
整改时间 |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白兴袤,79245501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