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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3-00019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01-12
  • 发布日期 2023-01-1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例行督察第28项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例行督察第28项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黔江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黔江委办发〔2020〕16号)的例行第28整改子问题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发展,一些地方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规定,擅自利用优质生态资源发展旅游,甚至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房地产,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已完成整改,现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销号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79245501,电子邮箱:491198886@qq.com,传真:79222925,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居委为民路17号,邮编:409000。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发展,一些地方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规定,擅自利用优质生态资源发展旅游,甚至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房地产,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整改责任单位

黔江区

整改目标

切实解决自然保护地内旅游发展破坏生态问题,有效形成自然生态保护与旅游协调发展格局。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一)2020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区涉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清理,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一案一策”,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

(二)深入推进落实“一案一策”,结合“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绿盾行动”、“违建别墅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开发活动。

(三)加强旅游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的衔接协调,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整改成效:

1.2020年9月,区林业局会同区文化旅游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结合“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绿盾行动”、“违建别墅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及“回头看”,经认真排查清理,未发现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规定,擅自利用优质生态资源发展旅游,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房地产,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为及事项。

2.结合“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绿盾行动”、“违建别墅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发现涉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将及时查处。2021年2月20日区林业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委、区规资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涉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黔林保〔2021〕1号),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认真开展了清理自查,经涉自然保护地20个乡镇街道自查,未发现涉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并以黔江府函〔2021〕41号将自查清理结果报告市级相关单位。2020年4-6月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实地督查也没发现涉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违法违规开发项目。一经发现问题指导乡镇街道建立问题台账,指导制定“一案一册”按照方案整改。2021年经市第七巡视组检查黔江无旅游房地产开发问题,按程序完善销号资料申请销号。

3.通过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与生态红线相衔接纳入重庆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通过国家林草局审查,切实统筹解决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矛盾。日常工作中巡查发现涉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违法线索及时启动联动机制,配合查处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整改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白兴袤,79245501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