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例行督察第15项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黔江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黔江委办发〔2020〕16号)的例行第15整改子问题 “部分区县‘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不力”已完成整改,现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销号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79245501,电子邮箱:491198886@qq.com,传真:79222925,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居委为民路17号,邮编:409000。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部分区县“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不力。 |
整改责任单位 |
黔江区 |
整改目标 |
制定“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一)摸底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二)细化工作方案、分类开展整治。 (三)加强督查,巩固整治成果。 整改成效: 1.按照市生态环境局文件精神,依托各乡镇、街道、正阳工业园区,对黔江区 “散乱污”企业开展初步摸底排查。目前已制订黔江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台账,经区政府盖章后上报市局。 2.已细化黔江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积极指导各乡镇、街道、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严格按“三个一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已完成2家“散乱污”企业的停产整治;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按照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中小微企业“散乱污”整治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整治工作,效果显著。 3.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的指导帮扶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
整改时间 |
2020年10月至2022年8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白兴袤,79245501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