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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2-00288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12-27
  • 发布日期 2022-12-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例行督察第35项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例行督察第35项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例行督察第35项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黔江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黔江委办发〔2020〕16号)的例行第35专项整改问题 黔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108万立方米,目前已经接近满库容,新的垃圾处理设施未开始建设已完成整改,现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销号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79245501,电子邮箱:491198886@qq.com,传真:79222925,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居委为民路17号,邮编:409000。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黔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108万立方米,目前已经接近满库容,新的垃圾处理设施未开始建设。

整改责任单位

黔江区

整改目标

建成投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

(二)202012月底前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垃圾填埋场库容量进行评估。

(三)20217月底前与渝东南周边区县签订协议,在垃圾填埋场满库容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建成前对生活垃圾进行调配处理。

(四)加快决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在202012月底前确定项目业主。

(五)及早完成项目用地、行政审批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及早开工建设。细化优化项目建设施工方案,倒排工期,强化项目建设保障,在投用前做好项目后续政策扶持的制定,确保项目在202212月底前建成投用。

(六)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管理,稳定运行渗滤液处置设施,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

整改成效

一是2020年—2021年实际收运生活垃圾20.62万吨,比原计划的21.85万吨减少1.23万吨,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居民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目前5个示范小区已投入运营使用,覆盖居民4524户,覆盖率100%;全覆盖项目已完成210个小区设施设备配置,覆盖居民81000户,覆盖率100%;累计发放积分卡8.1万余张(含小程序注册);二是完成填埋场库容量评估,评估报告指出在对填埋场库区采取雨污分流膜覆盖、加强填埋气抽排处置以及配套的增加路肩墙、加高进场道路右侧截洪沟沉砂井、新增库尾卸料平台和进场道路条件下,填埋场剩余库容量为11.65m³,可用时限为12个月,能保障黔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用前生活垃圾填埋需求;三是与武隆三峰公司签订了生活垃圾处理协议,保障生活垃圾规范处置;四是确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主,并于20201228日开工建设,2022113日开始接收垃圾,1116日点火试运行,1129日并网发电;五是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管理,稳定运行渗滤液处理实施。通过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内道路整治及库尾污泥换泥填工程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项目(垃圾坝加固加高、整形及雨污分流工程),有效增加填埋场库容11.65m³,彻底解决雨污混流,有效降低渗滤液处理量,渗滤液产水经在线设备监测,达标排放;我区2018年已建成投用一座日处理100吨渗滤液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

整改时间

202010月至202212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白兴袤,79245501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