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环境管理>督察整改
您当前的位置: 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环境管理>督察整改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2-0028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12-27
  • 发布日期 2022-12-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例行督察第9项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例行督察第9项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例行督察第9项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黔江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黔江委办发〔2020〕16号)的例行第9整改子问题 市水利局对河长制督促指导不够,工作流于形式。有些河长不知道自己是哪条河的河长,有些河长甚至把河流污染严重的原因归结于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超标。部分区县巡河责任不落实,巡河不查河的现象突出。区县“一河一策”普遍存在目标不科学、措施不具体、任务不明确的问题,缺乏操作性和指导性,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有些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不严不实,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已完成整改,现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销号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79245501,电子邮箱:491198886@qq.com,传真:79222925,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居委为民路17号,邮编:409000。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市水利局对河长制督促指导不够,工作流于形式。有些河长不知道自己是哪条河的河长,有些河长甚至把河流污染严重的原因归结于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超标。部分区县巡河责任不落实,巡河不查河的现象突出。区县“一河一策”普遍存在目标不科学、措施不具体、任务不明确的问题,缺乏操作性和指导性,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有些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不严不实,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整改责任单位

黔江区

整改目标

河长制督促指导的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具体、方式更加丰富,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河长职责更加明晰,定期巡河、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置问题成为常态。“一河一策”方案审查更严、质量更高,河湖管理保护的问题、措施、任务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持续解决。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协同抓好整改。坚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区“双总河长”示范带动,强化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责任体系,全面推动落实区、乡镇(街道)两级“双总河长制”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将履行河长责任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的要求。

(二)加大督促指导,推动整改落地。运用督办函、交办单等形式推动河长交办督办机制落实,加大河长制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开展河长巡河台账和APP记录核实抽查,定期通报河长巡河情况;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定向移交责任单位推进整改,纠正巡河不查河现象。编印发放《河长制工作手册》,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河长任职培训和常规学习,增强河长专业知识;建立和落实河长交接制度,及时更新河长公示牌,加强社会监督。开展“一河一策”方案实施情况评估,严格按照市河长办印发的方案编制指南,开展重点河流20212023年“一河一策”编制工作,防止“一河一策”方案不严不实。

(三)细化实化职责,巩固整改成果。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细化、实化各级河长和部门职责。修订完善《重庆市黔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任务分解》,做好机构职能划转后相关部门河长制工作任务的分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完善区级河流河长制工作相关机制,推动河流牵头责任单位切实发挥牵头作用。

整改成效

一是区委、区政府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河长制组织体系的通知》(黔江委办〔2017123号),在区、乡镇(街道)两级实行“双总河长”制,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共设立三级河长396名,实现全区河库长全覆盖。将141名区、乡镇两级河长履职情况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内容,查找问题212条并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今年以来印发督办函9份、上报及处理问题205件,严格落实河长交办督办机制。对河长巡河查河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纠正河长巡河不查河、不发现上报问题等现象。总结评估原“一河一策”方案,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严格按照市河长办印发的“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大纲要求,开展新一轮重点河流2021-2025年”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确保我区“一河一策”方案切实可行。

三是全力抓好《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市黔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落地见效,细化实化黔江各级河长和区级责任单位职责,督促基层河长定期巡河、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置问题成为常态。印发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八大制度,完善了河长制工作相关机制。

整改时间

202010月至202212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白兴袤,79245501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有关人员担任。